【摘要】城鎮化是一個增長社會各方利益的過程,是社會發展的必然過程,我國當前的城鎮化道路取得了一定的成績,同時利益沖突現象也比較突出。在我國城鎮化發展過程中,我們要著重協調好穩定與發展的結構性關系、身份與權力的對應性關系;堅持權利本位、以農為本、市場機制是我國城鎮化協同發展的要求。
【關鍵詞】城鎮化 協同發展 市場機制 權利本位
【中圖分類號】F292 【文獻標識碼】A
黨的十八大明確提出了“新四化”的概念,即工業化、信息化、新型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城鎮化已經上升為國家戰略的一部分。我國的城鎮化是新型城鎮化,是人的城鎮化。城鎮化的協同發展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不僅有城鄉之間的協同發展,還有區域之間的協同發展。城鎮化的過程是一個空間聚集的過程,也是一個社會福利增長的過程,在這一聚集增長的過程中,各利益主體之間的利益沖突不可避免,也是客觀存在的。因此,城鎮化過程中需要對各利益主體之間的利益沖突進行協調,在承認各利益主體利益合法化的前提下,構建制度化的競爭、市場、契約機制,通過這些機制理性、公平協調各方利益,從而最大程度保證城鎮化的協同發展。
城鎮化發展進程中的利益沖突
城鎮化的利益沖突是指在城鎮化進程中,因利益因素產生的阻礙城鎮化進程,使城鎮化目標不能順利實現的各種困難、阻力的綜合。它是城鎮化進程中各利益主體利益矛盾的外在表現,客觀存在于城鎮化的進程中。近年來,我國的城鎮化進程發展迅速,取得了較好的成績,帶動了區域經濟與社會發展,但同時我們也應該看到在城鎮化的進程中,利益沖突現象比較突出,極端事件也是頻頻發生。因此,我們需要理性認知這些利益沖突,才能更好地做到城鎮化的協同發展。
城鎮化發展與“三農”之間的利益沖突。城鎮化在引領工農業協調發展的過程中,一些地方片面注重城市化,一味追求城市發展,注重工業發展,導致了城鄉、工農業發展的不平衡;在城鎮化的過程中,勢必會大量占用農地,失地農民的增加在就業上沒有得到合理的安置,使得很多農民失去了基本的生活來源;大量的農業用地被占用,導致了集體資產的流逝;農民房屋拆遷過程中,補償不合理,導致了社會矛盾的聚集;城鎮化驅使農民離鄉離土,遠離自己熟悉的生活與社會環境,到城市后生活成本驟然增加,打亂農民固有的消費、積累需求與安排,使得很多農民對城市產生了陌生感與恐懼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