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有利于科學發展、社會公平、市場統一的稅收制度體系。稅收制度是現代財政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新一輪稅制改革總的方向是,優化稅制結構、完善稅收功能、穩定宏觀稅負、推進依法治稅,充分發揮稅收籌集財政收入、調節分配、促進結構優化的職能作用。一是推進增值稅改革。擴大營改增實施范圍,“十二五”完成營改增目標;適時優化稅率,實行徹底的消費型增值稅制度并完成增值稅立法。二是完善消費稅制度。調整消費稅征收范圍,優化稅率結構,改革征收環節和收入分享辦法,增強消費引導與調節功能。三是加快資源稅改革。抓緊在全國范圍內實施煤炭資源稅從價計征,全面推進資源稅從價計征改革,相應清理取消涉及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逐步將資源稅擴展到水流、森林、草原、灘涂等自然生態空間。四是建立環境保護稅制度。按照重在調控、清費立稅、循序漸進、合理負擔、便利征管的原則,將現行排污收費改為環境保護稅,新設二氧化碳稅目,進一步發揮稅收對生態環境保護的促進作用。五是加快房地產稅立法并適時推進改革??偟姆较蚴牵诒U匣揪幼⌒枨蟮幕A上,對城鄉個人住房和工商業房地產統籌考慮稅收與收費等因素,合理設置建設、交易、保有環節稅負,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使房地產稅逐步成為地方財政持續穩定的收入來源。房地產稅改革要加強調研,立法先行,適時推進。六是逐步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合并部分稅目作為綜合所得,適時增加專項扣除項目,合理確定綜合所得適用稅率;盡快推廣個人非現金結算、建立第三方涉稅信息報告制度等。此外,抓緊修訂《稅收征管法》,促進依法治稅,同時也為個人所得稅和房地產稅改革創造條件。
調整中央和地方政府間財政關系,建立事權和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制度。在保持中央和地方收入格局大體穩定的前提下,進一步理順中央和地方收入劃分,合理劃分政府間事權與支出責任,促進權力與責任、辦事與花錢相統一,全面提升國家治理效率。一是進一步理順中央和地方收入劃分。遵循公平、便利、效率等原則,考慮稅種屬性和功能,將收入波動較大、具有較強再分配作用、稅基分布不均衡、稅基流動性較大的稅種劃為中央稅,或中央分成比例多一些;將地方掌握信息比較充分、對本地資源配置影響較大、稅基相對穩定的稅種,劃為地方稅,或地方分成比例多一些。收入劃分調整后,地方形成的財力缺口由中央財政通過稅收返還方式解決。二是合理劃分各級政府間事權與支出責任。要適度加強中央事權和直接支出比重,將國防、外交、國家安全、關系全國統一市場規則和管理的事項集中到中央,減少委托事務,提高全國公共服務水平和效率;將區域性公共服務明確為地方事權;明確中央與地方共同事權。在明晰事權的基礎上,進一步明確中央和地方的支出責任,中央可運用轉移支付機制將部分事權的支出責任委托地方承擔。
三、深化財稅體制改革是一場牽一發動全身的“硬仗”
《方案》明確,2016年基本完成深化財稅體制改革重點工作和任務,2020年基本建立現代財政制度。財稅體制改革事關經濟社會發展全局,涉及方方面面的權益調整,情況復雜、矛盾交織,而且時間緊、任務重。必須統一思想、凝聚共識、精心組織、周密部署、攻堅克難,確保改革順利推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