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政府審計推進政府治理現代化的路徑
當前,我國政府審計應服務于政府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建設的大局,并以此為導向,深化財政審計、金融審計等領域的監督,將審計職能拓展到與政府治理體系建設和治理能力提升有關的各個領域。
加強預算執行審計,穩固政府治理的基礎
預算執行審計是提升政府審計服務于政府治理能力的最基本路徑。預算執行審計是政府審計的核心內容,是政府審計的永恒主題,更是保障政府治理的基礎健康、穩固的重要手段。我國當前的預算執行審計依然存在著審計范圍不夠完整、審計方式缺乏有效整合、審計內容不能形成全覆蓋、審計信息的共享程度不夠等突出問題。對此,應在結合政府審計自身優勢的基礎上,推動政府審計積極參與預算體制改革,以在提高政府預算能力方面發揮獨特作用。此外,要保證預算執行審計能夠適應政府預算變革的形勢,以改革的思維促進其進行戰略轉型,從而順應政府預算規范、透明,以及績效上的變革發展等需要。
強化內控制度建設,監督政府部門對權力的行使
財政部頒布的《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基本規范(試行)》自2014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而從服務于政府治理的角度來看,內部控制應是政府審計的重點對象,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制度建設應是提高政府治理能力的重要保證。當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有效時,將能夠顯著地提高政府治理取得成功的概率。
從審計實踐上來看,政府審計機關對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的審計,有利于節約審計資源,提高審計效率;從國際的審計慣例來看,政府審計機關在完善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制度中越來越發揮重要作用,而且促進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制度的完善,也逐漸成為政府審計的重要職責之一。
實施國家安全審計,保證政府治理的有效性
國家安全是國家生存和發展的基礎與前提。從國家治理的角度來看,政府審計不僅應介入更高層面的國家安全問題,而且重點應思考如何在國家安全體系的構建與完善中發揮作用。
在視角上,政府審計應側重于推動有關部門安全意識的增強,推動風險管理體系的完善,以經濟活動為主線評價公共資金使用上的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保證政府治理的有效性。
在方向上,政府審計機關應充分運用風險識別與風險評估的手段,以落實權力主體經濟責任為主攻方向,以對公共資源配置、公共權力運行、公共政策執行、潛在公共風險的監督和控制為著力點,拓展審計領域、豐富審計手段、提高審計成效。其具體應加強對政府債務風險、金融安全、能源資源安全、糧食安全、產業安全、國土安全,以及重大突發事件等方面的審計。
提高審計整改效果,確保政府治理的合法性
政府審計的目的,不是查處被審計單位存在的問題,而是督促被審計單位對存在的各種問題的整改。政府部門應明確被審計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整改第一責任人的事實,切實抓好審計過程中所發現的問題的整改工作,各級政府要將整改工作納入督察督辦事項。
政府部門對審計整改措施擁有督辦權,是確保政府治理合法性的重要前提。為此,各地區、部門要把審計結果及其整改情況作為考核、獎懲等方面的重要依據,整改不力、屢審屢犯的,要嚴格追責問責。對審計過程中發現和反映出的問題,被審計單位的主管部門要及時督促整改工作,審計機關要建立整改檢查跟蹤機制,必要時可提請有關部門協助落實整改情況。此外,有關整改結果要及時向同級政府或主管部門報告,并向社會公告。
采用現代審計技術,促進審計效率的提高
隨著大數據、云計算等信息化技術的發展,政府審計機關更需不斷研究應用新技術,不斷調整和改進信息技術在實施審計過程中的應用,重點解決好“靠什么審計”的問題。
以大數據的“總體性”推進審計的“全覆蓋”。政府審計作為政府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肩負著維護經濟秩序、提高公共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廉政建設等重要職責。國務院在2014年10月9日印發的《關于加強審計工作的意見》中指出,政府審計要“對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等政策措施落實情況,以及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履行情況進行審計,實現審計監督全覆蓋”。大數據技術“不采用隨機分析法,而是對所有數據進行分析處理”的特性,為政府審計的全覆蓋提供了基礎條件。政府審計應當充分運用大數據“樣本=總體”的全數據模式,通過行使審計監督權集成并整合政府各部門、各行業企事業單位的數據,建立審計大數據分析平臺。要通過審計大數據分析平臺,對全國各部門、各行業政策執行情況進行實時跟蹤審計調查,以此來推進國家宏觀調控和重大方針政策的貫徹實施、改進完善。
依托云計算的兼容性進一步整合審計資源。利用云計算技術,可以使審計人員更加有效地利用審計數據,并且能夠通過互聯網取得所需要的各種審計軟件和服務,對相關數據進行整合、集成,有效克服系統、數據類型和軟件間的不兼容,真正實現審計技術的信息化和網絡化。
此外,鑒于云計算技術的出現,實現了通過網絡給用戶提供所需的計算能力、存儲能力、軟件和信息服務等,因此作為政務審計主體,要通過云計算技術,對社會服務、社會保障等方面存在的各種結構化、非結構化的數據加以挖掘、整合和利用,對政府治理的客觀水平作出評價,對政府治理的未來趨勢作出研判,以更有針對性地促進政府治理在長期內的有效性。
(本文作者為北京國家會計學院院長、黨委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