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發展需要解決的問題
在全國經濟連續30多年的快速增長的同時,到20世紀的前幾年,區域非均衡發展導致的區域差距擴大、區域間利益的矛盾和沖突、地區發展機會不均等的問題相繼顯現,成為困擾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
區域差距擴大的問題。資料表明,1979年~1991年,沿海與內地相比,國民生產總值的絕對差距擴大了10倍以上,人均國民生產總值的絕對差距擴大了4.4倍。1995年,鎮居民收入最高的5個省份均在東部地區,分別相當于全國平均水平的112%~174%,而最低的5個省份4個位于西部,1個位于中部,僅為全國平均水平的67%~77%;農民家庭人均收入最高的5個省份也全部位于東部,分別相當于全國平均水平的156%~259%,而最低的5個省份全部集中于西部地區,僅相當于全國平均水平的55%~65%。這表明,地區間公平問題日益突出,已對宏觀經濟的發展形成制約。
區域之間的利益摩擦和沖突加劇問題。長期以來,由于我國工業加工能力主要集中在東部,形成東、中、西的梯度分布;而自然資源則主要集中在中西部,形成所謂“逆梯度”的分布。因此,在東西部之間事實上存在一種分工協作關系:在傳統的價格體系下,中西部落后地區向東部輸出廉價的農礦初級產品,而高價輸入東部的加工產品,造成大量的利潤流失和稅收轉移,東部地區則獲得了“雙重利潤”。改革開放之后,我國實施地方分權,各地方相應獲得了一定權益,區際關系也開始按照商品經濟原則來運作,企業的經濟效益與各省區政府的財政收入密切相關。為了加快本地區的發展,縮小與其他地區經濟發展差距,維護地方利益,中西部地區各省也開始向高利率的加工工業投資。這樣,一方面導致了地區間為爭奪原料而發生各種磨擦和矛盾,另一方面造成地區之間產業結構趨同化。此外,一些地區為了發展和保護自身的經濟利益,往往設卡封關,大搞市場封鎖、地方保護主義限制本地資源流出和外地產品流入,形成地區間貿易和要素流動的壁壘,妨礙了資源在全國范圍的合理流動和全國統一市場的形成。
地區發展機會不均等問題。由于地理位置和交通運輸條件的影響,東部地區與中西部地區之間在發展機會上形成了事實上的不均等。東部地區借助區位優勢和體制優勢,迅速擺脫了舊體制的束縛,形成了市場體系相對完善、產業外向度高、區域經濟良性循環的發展態勢;而中西部地區由于經濟發展相對落后,為了加快本地區的經濟發展,當地政府和人民往往是以資源耗竭、生態破壞和環境污染為代價來發展經濟,形成一定程度的惡性循環。日益惡化的生態環境,極大地制約著中西部地區的經濟和社會發展,也影響到全國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上述問題,使我們認識到:區域經濟發展戰略需要隨著經濟發展不斷進行適應性的調整。“十三五”時期是我國區域發展戰略調整的又一個關鍵時期,探索區域發展戰略的方向十分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