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的創新政策應該是一種競爭政策
在改革開放初期,“中國制造”在某種程度上是劣質產品的代名詞。到目前,中國貨的品質仍有待提升,好在“中國制造”基本上摘掉了劣質產品代名詞的形象,倒是食品安全之類的新問題影響了中國產品的國際形象。而且,隨著中國越來越多企業在其產品和技術方面獲得競爭優勢,人們開始討論“中國創造”。中國政府首次在2016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要成為“創新強國”,這不是沒有根據的——政府也可以成為熊彼特意義上的“企業家”,所需要的是意志和行動。中國從此之后不應僅僅局限于發揮以廉價勞動力為基礎的“比較優勢”,而是要兩條腿走路,同時發揮“比較優勢”和“競爭優勢”。
在第四次工業革命發生之際,中國提出了“中國制造2025”戰略藍圖,將堅持“創新驅動、質量為先、綠色發展、結構優化、人才為本”的基本方針,與德國的“工業4.0”戰略遙相呼應。如果說中國在前三次工業革命過程中只是無關或者追隨者,那么只要制度運用得當,中國可以參與甚至引領這第四次工業革命,而且中國已經在發揮部分引領作用。比如在互聯網金融發展方面,中美兩國居于領先地位;在3D打印技術方面,中國也有一定的競爭優勢;在航空航天方面,中國正在成為競爭力中心。
中國從2015年開始推行“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戰略,出臺了眾多政策措施,包括改善市場運行環境、降低市場準入門檻、減稅、補貼、培訓等措施。2015年全國全年新登記注冊企業增長21.6%,平均每天新增1.2萬戶。毫無疑問,其中必有“雙創”政策的功勞。
目前,我國的創新政策措施多種多樣,“雙創”政策措施即其中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不過,創新屬于一種隨機現象,政府在識別促進對象方面存在天然的信息不對稱性,而且定向補貼也存在淪為“撒芝麻”政策的風險——其收獲可能只是來自于補貼范圍內的隨機成功。我們也要警惕,部分接受“雙創”補貼者,可能缺乏企業家的素質與精神,難以成為真正的企業家。
最好的創新政策應該是一種競爭政策,讓創新主體開展充分競爭,其要旨是創造和維持一種有利的創新環境。要讓無數市場主體在資源配置和創新過程中真正發揮基礎性作用,實現現有技術下的配置效率和創新可致的動態效率。為此,需要建立和推行前述競爭秩序的“七大原則”,還要奉行法治原則、低稅原則以及與市場兼容的原則等。創新政策要與市場兼容是指:要盡量不扭曲市場,而是改善市場結構;要盡量促進競爭,而不是妨礙競爭;要盡量有利于新技術與新興產業的形成,而不是維護舊有的應淘汰的產業;要培育創新文化,而非扼殺創新精神;要盡量促進中小微企業的發展,并減少對大型企業的補貼。唯有如此,“創新強國”才有望夢想成真!(作者系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研究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