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是反哺式的養老方式,養兒防老,老人的房子由兒女繼承也是天經地義的,要打破這個倫理觀念很難。”中國社科院社會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員唐鈞向記者坦言,“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在很大程度上并不符合中國國情。
在記者的走訪中,九成以上受訪老人均表示,我國傳統觀念就是“養兒防老”和“家產傳后”,房產更愿意留給子女繼承,交給銀行、保險公司處理看起來很不靠譜,也容易使親人之間產生隔閡。
同時,記者走訪北京市多個小區發現,在接受采訪的幾十位老人中,幾乎所有子女在身邊的老人都不大愿意接受“以房養老”。至于空巢老人、失獨老人等特殊人群,目前北京市的一些城區已啟動居家養老醫療服務,一些老人在家門口即可享受專業的養老醫療服務,他們對“以房養老”也存在著諸多顧慮。
“對廣大公眾而言,基于‘家產傳后’的傳統觀念,房屋留給兒孫已經有數千年的傳統,不能也不應當成為養老的主體工具。‘以房養老’真正的需求者應當針對老年貧困人群,如孤寡老人、近年來出現的‘失獨家庭’以及部分其他原因致貧者。特別是失獨家庭,單靠微薄的政府補助不足以慰藉他們的生活和心靈,如果‘失獨家庭’及孤寡老人這些社會弱勢人群有‘以房養老’的需求,政府部門應當予以支持,并在稅收、交易費用等方面給予他們更多的優惠和幫助。”中國政法大學法和經濟研究中心教授胡繼曄向記者分析說,和歐美國家住房反向抵押貸款目標之一是解決老年貧困化不同,中國解決老年貧困化的主體還是政府主導的第一支柱——基本養老保險,未來還需要大力發展雇主和雇員共同繳費的第二支柱——企業年金、職業年金。住房反向抵押貸款作為養老保險的第三支柱,只是解決老年貧困化的一個可能選項,只能為少數人的補充養老錦上添花,不可能也不應該成為養老保險的主體。
從國際上看,“以房養老”也算是一個小眾業務。英國2012年新發放反向按揭1.75萬單,占同期65歲以上老人比例不足0.2%。保監會副主席黃洪在今年1月底的試點工作座談會上介紹,即使在開展比較早、比較成功的美國,在有條件參與的老年家庭中,也只有約3%的參與比例。
市場風險
房價難預測影響積極性
在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的推進過程中,“房價”是永遠也繞不開的話題。有意思的是,在這個市場上,“以房養老”的供需雙方都覺得,參與其中不劃算。
每個月的5號,82歲的北京老人錢芬都要在保姆的陪同下,去銀行進行工資的存儲等業務。即使兒女都在國外,這位老人依舊表示不考慮“以房養老”,原因是“我們的考慮很簡單,就是保險公司能給我們多少錢?就算我活到90歲,保險公司最多給我們幾十萬元,但那時候一套房子可能就值幾百萬元了”。
年齡大的老人不接受,歲數相對小的老人也不“信任”這一保險模式。
“現在房價已經很高了,就拿我的這套學區房來說,去年是每平方米7萬元,現在已經直逼9萬元了,如果這套房子用來‘以房養老’,怎么評估?等我身故之后,是按照辦理時的房價還是身故時的房價?”今年61歲的北京市民趙凱擁有三套住房,其中兩套西城區的學區房、一套四環以里的住房。即使如此,上述問題得不到解決,他表示“不敢‘以房養老’”。
查閱相關資料,記者注意到,為了解決房地產價格波動給參與“以房養老”的老人帶來的影響,保監會要求保險公司對投保人抵押房屋增值采取兩種處理方式,即試點產品分為參與型和非參與型。參與型產品是指保險公司可參與分享房屋增值收益;非參與型產品則指保險公司不參與分享房屋增值收益,抵押房屋價值增長全部歸屬于保險受益人。
一位不愿具名的保險行業的業內人士向記者坦言,“老百姓可能想的是漲價問題,我們則需要考慮房價貶值。我國目前房價的絕對值已經很高,在國家宏觀調控、限購等房地產政策下,未來房價繼續上漲的預期越來越大打折扣。在這種情況下,參與型反向抵押養老保險如何根據每年評估分享增值收益,百分比是多少?房產收益還未兌現時一切還只是紙面財富,如何預料老年人身故最終處置時價值幾何”?
上述業內人士進一步分析說,非參與型反向抵押養老保險則面臨更多的問題——如何評估房地產市場未來的波動?以什么樣的標準向老年人發放每月收益?老年人養老保險以什么樣的利率水平償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