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記者注意到,在出臺意見的上述地區中,廣東、河北、安徽、江西、青海、重慶、內蒙古等多地均提到,要把落實職工帶薪休假制度納入議事日程。其中,河北還明確將落實職工帶薪休假制度作為機關事業單位年度考核、企業社會責任管理體系考核的重要指標,對違反帶薪休假政策的用人單位,勞動保障部門有責任對其進行嚴肅查處。
“執法監督和處罰力度的不足是帶薪休假落實難的重要原因之一。”中國未來研究會旅游分會副會長劉思敏對中新網記者表示,各地應進一步加大勞動監察部門主動監督和追責力度,提高違法者的違法成本,嚴格追究不執行帶薪年休假制度用人單位的違法責任,以不斷提高帶薪休假的落實率。
資料圖。王斌銀 攝
兩地鼓勵企業發放旅游休閑補貼
除了納入議事日程,多地還要求制定帶薪休假實施細則。陜西要求“進一步制定帶薪休假制度實施細則”,廣東提出“制定帶薪休假制度實施細則或實施計劃”,甘肅也明確“統籌兼顧、科學合理地制定實施細則或實施計劃,確保職工帶薪休假制度落實到位。”
一些地區還提出了發放旅游消費券或旅游休閑補貼的鼓勵性措施。如,浙江提出,鼓勵企業按規定發放旅游消費券或旅游休閑補貼,將職工旅游休閑作為獎勵和福利措施。
福建提出,鼓勵企業把帶薪年休假制度列入集體合同和勞動合同內容,發放旅游消費券或旅游休閑補貼,將職工旅游休閑作為獎勵和福利措施。鼓勵各級工會組織充分利用本省旅游資源,按工會制度規定開展勞模和一線職工療休養、春秋游活動。(記者 李金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