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為主導的醫療文化主要是基于如下原因:首先,醫院的國有化改革須要醫生的大力支持,為確保國民健康服務體系的順利實施,工黨政府對醫生做出較大讓步,醫生在該體系中享有特權,“衛生大臣桌旁唯一缺少的代表就是病人”[3](P63)。其次,醫學領域實行“生物-醫學”的模式,倡導“以疾病為中心”的理念,側重醫生在診斷、治療疾病過程中的主體地位,忽視病患個體的情感、需要、想法以及在治療過程中的積極作用。再次,醫生作為具有專業技術優勢的精英群體,他們往往低估病人對病情信息的理解和接受能力。
不僅病人在治療中處于劣勢地位,其個人的隱私權亦得不到應有的尊重。20世紀50、60年代,英國NHS醫院主要在兩個方面損害了病人的隱私權:一是對病人實施非治療性研究或者人體試驗時,病人沒有被告知;二是在沒有征得病人同意的情況下,病人被用作醫學院教學臨床案例。因為大多數教學醫院的醫生認為,在NHS體系下,享受免費醫療的病人需要以身體為醫學教學作貢獻,那些拒絕參與醫學教學的病人也就可能得不到應有的治療。1963-1964年,“病人協會”(Patients Association)調查發現,有一半的倫敦教學醫院拒絕為不同意參與醫學教學的患者治療[1](P242)。
醫院對探視權的限制也是以醫生為主導文化的表現。比如,鑒于對疾病控制和衛生條件的要求,醫院一般不允許父母探視住院兒童。20世紀40年代末,有些醫院準許父母一個月只能探望一次,有的醫院則完全不允許探視。1946-1951年,英國三分之一的住院兒童被禁止探視。1952-1954年,日間探視住院兒童的醫院數量在增加,但10%的醫院探視次數僅為每周一次或更少,其中28家醫院明確禁止探視[4](P32)。而且即便可以探視,其探視時間每次也不能超過一小時。直到1958年普萊特報告(the Platt Report)出臺后,醫院才逐漸開啟了公共探視,父母也才可能到病房參與照顧患兒。
由此可見,在國民健康服務體系實施之初,側重于病人就醫機會的公平性和統一性,病人是衛生服務的被動接受者。這一時期強調治療疾病、關注治療結果的觀念,也使病人處于依賴醫生的地位。該體系根據病人疾病的需求提供服務,無論其貧窮抑或富有,人人均可享有免費的醫療服務。對于從戰爭中幸存下來的國民而言,這是一種無上的保障和幸福。一般情況下,病人對醫療服務和醫生權威也會不加質疑地接受,那些損害病人權利的行為并沒有被充分重視甚至意識到。然而,醫生主導的醫療文化和損害病患者權利的現象,實際上影響到醫療服務的質量和公平性。這一“注重體系的需要而不是病人的需要”[5](P339)的運作方式,必然損害病人的個體利益。全民免費醫療實施后,醫院病人數量急劇增加,病人對醫療效果又有超出常規的預期[6](P51),病人投訴等現象日益增多,這些都對傳統醫患關系形成挑戰。
20世紀六七十年代,隨著西方國家民權運動、女權主義運動的持續高漲,英國病患對權利的爭取也日漸高漲。與此同時,衛生理念也在發生改變,由重治療到強調預防,由關注公民集體到重視個體健康(尤其是對老年人和殘疾人的護理)。在推動NHS體系內病人權利的完善及醫患關系的改善方面,“病人協會”“全國住院兒童福利協會”(The 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the Welfare of Children in Hospital)等民間組織發揮了重要作用。
在醫患關系中,病人屬于弱者群體,于是病患組織成為病人權益的代言人。60年代,在一些自發的病患組織的呼聲和抗爭下,相關利益方開始關注病人的需要以及病人主動性對醫療效果的重要性,病人的話語權和自主權成為公眾話題,其中“病人協會”的影響較大。該組織是1963年由教師哈迪森(Hodgson)創立的,起因于多起醫療事故和以病人做醫學試驗的報道,其宗旨是代表和維護病人利益、促進醫患溝通、爭取病人的自主權即病情知情權、隱私權、參與治療權等[1](P239)。“病人協會”建議:所有入住教學醫院的病人應該被提醒其可能用于醫學教學,治療病人不能取決于其是否愿意接受教學實驗。經過“病人協會”及其他病人組織的努力,1973年,衛生部頒發指導意見,強調教學醫院要向病人提供醫療信息的重要性及醫學教學需尋求病人的合作。時任衛生和社會保障部大臣的肯思·喬瑟夫(Keith Joseph)認為:“對于精神病院的病患,沒有征得本人同意而采取任何必要的治療需要依法管理。向病人解釋治療原因是正常的醫療行為,病人是能夠理解的。如有可能,需要獲得患者本人的同意。”[7]1977年,衛生部再次重申:在教學中要征得病人的同意。病人的知情同意權(informed consent)遂引起了公眾的重視,并逐漸成為醫學教學中的共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