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信息社會、數字經濟的深度發展,以及信息技術與社會治理深度融合的治理環境,智能化既是提升社會治理現代化水平的客觀要求,又是推進社會治理創新的基本途徑之一。智能時代對治理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對社會治理模式轉型提出了新的期待。智能時代社會治理具有哪些特征?我國社會治理面臨哪些新情況?智能時代給社會治理理念帶來哪些變化?以及如何實現與之相適應的社會治理的轉型?為解決這些問題,《國家治理》周刊編輯部整理歸納了近期專家學者對智能時代的社會治理轉型的理論解讀,希望為讀者更加深入地理解智能時代的社會治理提供參考借鑒。
智能時代的社會治理概述
智能時代的社會治理升級,就是在網絡化和網絡空間基礎上,通過大數據、云計算、物聯網等信息技術,重構社會生產與社會組織彼此關聯的形態,使社會治理層次和水平得到提升,使治理過程更加優化、更加科學、更加智慧(楊雅廈,2017)。智能時代的社會治理特征在于治理的智慧性、協同性、參與性。智慧性體現在集合公民集體智慧,并借助智能技術提供的自動化和智能化,其典型代表就是智慧系統集合了人工智能、數據挖掘、機器學習等技術來模仿和學習人的思考和思維方式,增強了自主能力;協同性體現在政府內部橫向部門、縱向部門、不同的任務組,公共部門與私人部門之間的協同,整合政府內部力量、集合政府外部力量來共同提供更加優質高效的公共服務;參與性體現在公私合作,現代社會公眾或用戶的參與對于事物發展具有重要的作用,鑒于此,很多政府部門在政府網站或政務應用設計時充分考慮提供用戶參與渠道。(高圓,2014)
在智能時代加速來臨的今天,通過技術和觀念進步,世界各國不斷拓展社會治理的創新實踐,大體而言,其中有代表性的政府和社會治理實踐有以下三方面:
智慧政府
政府利用互聯網平臺推進治理創新的積極作用。互聯網技術的發展與廣泛應用,為西方國家政府治理改革理念付諸實踐提供了重要基礎。Castells.M.和Angela.M.等人指出,Web2.0技術和社交媒體的出現,為信息傳播提供了更多渠道,—個由數據驅動、政府與公民互動的改革路徑應運而生。在有關互聯網技術應用于協同治理的若干研究中,美國著名信息法學家貝絲•西蒙•諾維克提出,可以通過一定的機制設計,發揮互聯網技術的優勢,使公眾參與到政府的管理中,創造政府內部以及政府、市場主體和個人聯成一體的新的合作機會。通過技術手段對公民參與的鼓勵、協調以及構建,可以使政府在解決今天復雜的社會和經濟問題方面變得既公開又高效。諾維克還進一步提出基于互聯網平臺協商機制構建的原則,即:可接觸性、非登記性、匿名性、責任性與相關性、透明性、平等性與回應性、兼職性、包含性、告知性、公共性、促進性。
智慧城市
“智慧城市”的概念源自IBM公司2008年提出的“智慧地球”(smartplanet)理念,其核心是“感知化”“互聯化”和“智能化”,該理念一經提出即引起了全球廣泛的關注。IBM公司認為,“智慧城市”是有意識地、主動地駕馭城市化這一趨勢,運用先進的信息和通信技術,將人、商業、運輸、通信、水和能源等城市運行的各個核心系統整合起來,從而使整個城市作為一個宏大的“系統之系統”,以一種更智慧的方式運行,進而為城市中的人創造更美好的生活,促進城市的和諧、可持續的成長。美國學者AndreaCaragliu等認為智慧城市是通過參與式治理,對人力資本、社會資本、傳統和現代的通信基礎設施進行投資,促進經濟的可持續增長、提高居民生活質量以及對自然資源明智的管理。
智慧社區
早在1992年,圣地亞哥大學的通訊國際中心就提出了“智慧社區”概念,以應對20世紀后期快速的技術變化與復雜的社會經濟挑戰。該組織將智慧社區界定為:有意識地使用信息技術改變其區域內的生活與工作。值得注意的是,技術僅僅是手段,創造力與創新是智慧社區建設的核心(申悅等,2014)。在當今時代,智慧社區是指充分借助物聯網和傳感器技術,通過物聯化和互聯化將人、物、網絡互聯互通,形成現代化、網絡化和信息化的全新社區形態,涉及智能樓宇、智能家居、智能交通、智能醫院、智慧民生、智慧政務、智慧商務和數字生活等諸多領域(康春鵬,2012)。也有社會建設領域學者在此基礎上指出,智慧社區是以提高服務水平、增強管理能力為目標,針對居民群眾的實際需求及其發展趨勢和社區管理的工作內容及其發展方向,充分利用信息技術實現信息獲取、傳輸、處理和應用的智能化,從而建立現代化的社區服務和精細化的社區管理系統,形成資源整合、效益明顯、環境適宜的新型社區形態(王京春等,2012)。
智能時代的社會治理理念轉型
為應對當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對社會治理現代化建設帶來的現實挑戰,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我國的社會治理主要關節點在于“四個堅持”,即堅持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這指明了當前社會治理理念與實踐轉型升級的基本方向。
堅持系統治理。社會治理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涉及教育、醫療、衛生、住房、社會保障和公共安全等多層次領域。作為人們依據一定關系聯結而成的集合,社會是一個具有整體性、動態性、層次性和適應性的復雜網絡系統,對社會這一本質特征的科學認識是我們創新社會治理的重要理論基礎。由于環境和社會事物的復雜性和不確定性,傳統由政府主導的線性管理模式不能對復雜社會問題給出有效的解釋和應對方案,有必要引入新的管理范式,即復雜科學管理范式。復雜系統理論與社會治理具有內在的契合性,能夠揭示社會治理復雜性產生的內在機理及其規律。(范如國,2014)
堅持依法治理。實現智能時代社會的繁榮和治理轉型,關鍵還是在于構建一套切實管用的制度體系,包括國家信息化中長期發展戰略、相關的政策和指導意見、法律法規和一系列機制體制等。同時,物聯網、大數據等信息技術正在展現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治理方面表現出強勁的活力,亟待從制度上引導多元主體充分發揮治理協同的作用,需要科學地制定法律法規,加強對新經濟模式的監管力度。(王國華、駱毅,2015)
堅持綜合治理。實現綜合治理的關鍵在于有效協調利益關系,促進政府、市場、社會主體協同共治。在我國,基層綜合治理的協同困境尤為突出,克服權威碎片化、構建整體政府對于提高我國社會治理能力至關重要。利用信息技術進行制度創新,能有效緩解信息孤島困境,進一步整合各部門分割化的信息資源。憑借信息化平臺改造工作流程,進一步統一信息流、工作流和責任流,有助于實現政府組織之間的合作,以及政府組織與社會力量的合作。(陳慧榮、張煜,2015)
堅持源頭治理。更加重視社會管理動態協調機制建設,使社會矛盾得以及時解決。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要實現從以往重事后處置、輕源頭治理向更加重視源頭治理轉變,從源頭防止社會矛盾的產生,社會矛盾產生后,也能及時解決,防止其擴大(李軍鵬,2013)。同時,政府可以借助網格化管理模式,以數字化信息化技術支撐,透過信息平臺進行權威整合與行政力量下沉,實現精細化和資源整合聯動,來有效解決一系列新問題,減低多重壓力(孫柏瑛、于揚銘,2014)。
智能時代的社會治理升級路徑
建立智慧型政府
實現智慧治理是在科技創新升級背景下推進的治理轉型的主要目的之一,而實現這一目的首要任務是確立治理轉型中智慧型政府的定位。在智慧型政府的建設過程中,更加強調政府與公民之間的良性互動,這既是和諧社會的基礎,也是衡量社會和諧的重要指標。鑒于在政府和公民關系構建的過程中,政府主要處于主導地位,因此在以建設智慧型政府為基礎的治理轉型中,應以人民為中心,充分利用物聯網、云計算、大數據分析、移動互聯網等新一代信息技術,以用戶創新、大眾創新、開放創新、共同創新為特征,強調作為平臺的政府架構,并以此為基礎實現政府、市場、社會多方協同的公共價值塑造,最終實現政府治理和公共服務的精細化、智能化和社會化。在智慧型政府的建設過程中,主要可以從以下幾點入手:
以國家信息化戰略為指導。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提出了建設“網絡強國”的戰略目標任務,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沒有信息化就沒有現代化”,并明確指示要建設全國大數據中心,構建跨層級、跨地域、跨系統、跨部門、跨業務的公共服務平臺。《國家信息化發展戰略綱要》中也指出,要提高政府信息化水平,完善部門信息共享機制,建立國家治理大數據中心;加強經濟運行數據交換共享、處理分析和監測預警,增強宏觀調控和決策支持能力;推進人口、企業基礎信息共享,有效支撐戶籍制度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推進政務公開信息化,加強互聯網政務信息數據服務平臺和便民服務平臺建設,提供更加優質高效的網上政務服務等。智慧政府建設要堅決貫徹中央精神,站在中央決策部署的高度來統籌謀劃和組織實施,努力成為全社會落實國家信息化戰略、推進經濟社會智慧化建設的示范和表率。
明確智慧政府的發展方向和重點。專家指出,政府規劃以及行動效率是城市發展的基礎保障,尤其是在智慧政府的建設過程中,要有規劃的明確部門職責,同時形成公共參與的社會環境才能構建起多元主體互動的模式。針對治理轉型中政府定位的轉變以及職責劃分,相關研究表明,智慧政府建設要突出“以政府部門為中心”向“以企業與公眾為中心”的轉變,開展面向企業和公眾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和服務,同時也要符合各地區、部門的實際需求,并在此基礎上選取好各部門的重點和切入點。行政辦公部門可以選取智能辦公系統、政府知識管理系統、政務智能系統、場景式服務網站等作為切入點,行政執法部門可以選取智能視頻監控系統、智能執法系統等作為切入點,信息化主管部門可以選取智能市民卡、智能應急聯動系統、智能食品安全監管系統等跨部門應用系統作為切入點,其他專項管理部門可以根據自身職能建設智能系統。
以智慧政務推動政府職能轉變。智慧政務是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提高政府智能化治理水平的手段之一。智慧政務可以利用科技手段,有效收集、歸納、挖掘以及分析處理各種政務信息,從而提高政府工作效率,節省工作成本,同時也能實現政務的公開、公正、透明性,滿足公眾的知情權。智慧政務的主要特點及先進之處在于能夠有效借助大數據分析技術,對公眾的需求進行全面感知,滿足公眾的多樣化需求,并做出針對性響應,實現與公眾的良性互動;智慧政務還可通過大數據分析評價技術,對政策的執行對象、執行過程、執行效果和既定目標、社會預期、意見反饋等相關數據進行實時全面的動態分析,評估政策總體效果,進而提出調整建議;此外,依托互聯網的快速發展,可以對政府工作過程中需要掌握的相關數據進行實時更新,從而可以依據完整、及時的全業務客觀數據進行分析判斷、統籌謀劃和調整優化,對重大事項進行智慧決策。正如專家指出,智慧型政府能為公民和政府的良性互動提供空間,是民主社會的基礎,應當包括以下四個特點:公開透明、具有回應性、關注市民需求以及能夠鼓勵公民參與公共決策。公共部門、企業、社會組織和社區成員在政策制定過程中互動和交流,體現了政府去中心化趨勢以及政府與公民之間更為真實的平等關系。
利用大數據推進治理現代化。根據相關定義,大數據是一種在獲取、存儲、管理、分析方面大大超出了傳統數據庫軟件工具能力范圍的數據集合,同時具有海量的數據規模、快速的數據流轉、多樣的數據類型和較低的價值密度四大特征。在社會治理實踐中,往往存在著政府部門不能將有用信息進行有效整合的問題,阻礙了部分社會管理服務的順利落實。而通過對大數據和云計算技術的深入研究,不僅有利于創造出新的價值,還能提升科技在治理領域的運用能力。正如專家指出的,大數據分析比大數據本身更有意義。通過把感知數據格式化并轉換成標準數據,進而實現數據分析的可視化,城市治理主體才能在信息的交互聯系中產生新的認知和洞察。大數據在提升治理能力、促進治理轉型方面的應用主要包括:依托云技術,實現對海量數據的收集、計算、分析、挖掘等處理手段,建立起公共服務共享平臺,對相關數據、計算等資源進行統一管理,并依據信息的可開放程度對其進行分類,完成獨立傳輸;利用大數據建立治理框架,一方面可以進行實時信息公開,滿足公眾知情權,另一方面,反映社會運行狀態的大數據是智慧城市的核心,但是有些敏感數據的安全保障也成為亟需解決的問題,因此基于數據的整合提高事件預測、危險排查的準確性就顯的尤為重要;利用大數據建立數字化城市綜合治理體系,實現政府信息的縱向貫穿、橫向延伸,做到綜合管理的可視化、智能化。
智能基礎設施建設為治理升級提供支持
依托科技升級實現的治理轉型,少不了智能基礎設施的支撐,而智能基礎設施的建設與應用范圍的擴大也能有效地“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推進社會治理精細化,構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隨著現代化生活的日新月異,老化和衰敗的傳統基礎設施無法滿足現代生活的要求,智能化的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既是實現科技時代智慧治理的必要條件,也是必然選擇。根據既有研究,城市智能基礎設施主要可以劃分為兩大類別,即智能化物理基礎設施和社會網絡基礎設施。其中,智能化物理基礎設施主要是指,滿足群眾日常生活出行需求,符合城市可持續發展規劃的一系列實體基礎設施,如智能水、電、能源系統通過整合資源為大眾提供便利,智能交通系統通過出行規劃疏解交通擁堵問題。網絡基礎設施實則是基礎設施與信息技術的優化結合,以實現社會治理高效、準確、精細化的目的。智能化物理基礎設施可以被看作治理創新的發展基礎,而網絡基礎設施則可被看作治理的有效工具。網絡基礎設施主要包括無線網、物聯網、寬帶、虛擬技術等方面,這些信息技術的存在實現了社會中人和物之間無處不在的連接,也為公眾提供了更加“移動”的生活方式。無論是從治理能力提升的角度還是日常生活需求的角度出發,智能基礎設施的建設都是極其重要的,正如專家提到的,現代化城市智能基礎設施以及信息通信技術拉近了社會主體之間的距離,市民能與企業聯合、與政府互動,能促進經濟可持續發展、產生創新,為城市經濟政策和社會政策不斷調整提供基礎。
智能交通系統(ITS)。從定義上看智能交通系統主要是指將先進的信息技術、數據通信技術、傳感器技術、電子控制技術以及計算機技術等有效地綜合運用于整個交通運輸管理體系中,從而建立起一種大范圍內、全方位發揮作用的,實時、準確、高效的綜合運輸和管理系統。智能交通系統通過將人、交通工具、道路的信息整合,提高不同主體間的協調度,從而提高交通運輸效率,提高交通疏通能力,減少事故發生。目前我國采用的智能交通系統的用戶服務主要涉及9個領域,分別為交通管理、電子收費、交通信息服務、智能公路與安全輔助駕駛、交通運輸安全、運營管理、綜合管理、交通基礎設施管理、ITS數據管理。
城市能源互聯網系統(UEI)。城市能源系統是以電為核心,包括風、光、氣等多種能源在內的城市各類能源互聯互通、綜合利用、優化共享的平臺。其核心思想是以電為中心、跨域平衡、城市發展低碳化。相關研究表明,城市能源互聯網的組成框架可以分為三個層面:物理層面,主要是指物質基礎,即所有的能源供給都屬于物理層,如風能、熱能、垃圾處理等;信息層面,指覆蓋城市能源所有地域、所有領域的通信信息系統,如在線監測平臺、大數據等;服務層面,指的是能源的服務管理,不論是能源交易還是多元服務,亦或是能源供需市場,都屬于這一層面。城市能源互聯網系統的建設可以有效實現社會治理中能源領域的安全性、經濟性、可靠性與靈活性。
智能數據中心(IDC)。社會發展中數據儲存量越來越大,數據已經成為新型社會資源和社會治理工具乃至治理內容。正如此前已經指出了大數據對治理現代化的必要性,在以改進社會治理為目的的智能基礎設施的建設中也必須推進智能數據中心建設。在智能數據中心的建設過程中,需要以政府為主導,對建設和運營內容進行充分考量,主要包括:對數據中心支撐環境的管理和維護;面向各類應用產生、處理和使用的數據信息、語音信息、圖像信息、視頻系統的管理及維護;系統設備的物理安全、網絡系統安全和信息安全等;相關工作人員需要做到既熟悉各類業務,又熟悉相應應用系統的使用及維護,發揮系統應用單位和系統開發單位之間的紐帶作用。
【整理:解軼鵬 李 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