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社會治理,作出了系列重大戰略論斷,通過提高社會治理社會化、法治化、智能化和專業化水平,拓展社會治理閾值,提升國家—社會協作治理能力,實現向國家—社會共治模式轉型。“社會治理精細化”是回應社會管理轉型需要的一種治理理念和治理方式的重要創新。隨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進入新時代,粗放的社會管理方式無法應對日趨復雜的新形勢、新情況、新變化,社會治理精細化的現實需求越來越強烈而迫切。
何謂“社會治理精細化”,雖眾說紛紜,但一般認為社會治理精細化就是要“在社會治理活動中引入精細化理念與原則,利用更低的成本、更專業的治理手段,實現更優質、更關注細節和更加人性化的治理效果”,即按照精益、精確、細致、嚴格的原則,以標準化、科學化、規范化、人性化的思路,通過社會治理理念、制度、手段和技術的精細化,實現社會治理活動的全方位覆蓋、全過程監管和高效能運作。
社會治理精細化的遵循理念
推進社會精細化治理,不僅是為了應對新時代社會轉型產生的復雜問題和多變環境,更是立足基層民眾通過精細化治理方式實現社會和諧,從而增強人民幸福感、滿足感和獲得感,滿足人民群眾的利益訴求。因此,推進社會治理精細化,必須要遵循善治、以人民為中心和分類分層的理念。
一要遵循“善治”的治理理念。所謂“善治”,即實現良好的治理,它強調國家與社會、市場、民眾的合作治理,倡導打破傳統垂直自上而下單向權力運作和國家對公共權力的壟斷,反對使用行政強制力對社會、公民施加剛性影響,注重國家、公民、社會的互動關系和合作治理,注重運用柔和、協商等多元方式形成治理的良性互動。遵循“善治”理念的社會治理精細化可以有效的反映社會民意、豐富治理方式、促進社會治理體制創新。其一般具有三個特征:一是強調社會力量、民眾訴求在社會治理中的導向作用,倒逼公共部門以民眾需求為根本出發點,明確職能權責,改革執法方式。在滿足公民利益訴求前提下,實現社會良好治理。二是強調突破傳統強制約束,主張多元化治理方式,以協商民主為基本要義,通過立法聽證、民意調查等民主方式,實現治理的多元化。強調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和大數據管理平臺,打造“陽光政府”,提高辦事效率,優化服務態度,拉近社會與政府間距。三是強調打破公共部門對公共權力的壟斷,改變政府主導—社會服從的傳統模式,實現國家—社會的良好合作關系。強調治理的主體不一定是國家強制力,注重發揮社會自治作用以推動社會良性運行和協調發展。
二要遵循“以人民為中心”的服務理念。黨的十九大報告強調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人民是歷史的創造者,是決定黨和國家前途命運的根本力量。必須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踐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把黨的群眾路線貫徹到治國理政全部活動之中,把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作為奮斗目標,依靠人民創造歷史偉業”。自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提出要“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推進社會治理精細化”以來,“以人民為中心”的服務理念便貫穿于推進社會治理的各個環節。社會治理的精細化,最重要的是對人民訴求的精準滿足和服務人民的責任落實,即以人民為圓心,以多元治理方式和精準服務為半徑,畫出國家—社會共享共治的同心圓。社會治理精細化作為社會民生領域的重要體制創新,在各方面要凸顯“以人民為中心”的服務理念。我們設計的一切制度安排,無論國家、社會或是市場,最根本的就是要站在人民立場上,為人民謀福利。社會精細化治理不僅要以民眾需求為導向,有效反映民眾的利益訴求,還要積極回應習近平總書記所要求的“全面深化改革必須以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在頂層設計層面為民眾個性化需求提供法治保障,努力實現社會的公平正義。
三要遵循分層分類的管理理念。社會治理精細化的目的是實現更優質、更關注細節和更加人性化的治理效果,這必然要求強調對個體和細節的關注,但精確到每一位民眾和每一項公共事務上顯然不切合實際,所以既要提高公共服務資源配置效率,又要保證精細化治理達到人性化的治理效果,就必然要采取更加科學、高效的管理方法。因此,推行社會治理精細化還要遵循分層分類的管理理念。分層分類管理絕不是治理領域的條塊分割和剛性分裂,它強調的是將同屬單位有機整合,完善同一領域之間、公共部門之間、國家與社會之間的合作治理機制,多方位搭建合作平臺,將社會治理做精做細,達到資源配置共享共用。因此,要通過制度規范和運用系統思維將社會領域的公共事務和服務項目加以分層分類甄別,將同一類別同一屬種事務進行歸納,有的放矢實施分層分類治理。實踐證明,這種基于分層分類管理理念的社會治理精細化具有科學性和規范性的特征,可以最大程度地優化資源配置,提高公共服務治理效率。
社會治理精細化的目標指向
社會治理精細化作為一種全新的社會治理機制創新,其關注的焦點不止于提高社會治理的社會化、法治化、智能化和專業化水平。社會治理精細化本質在于圍繞“人”來推行實施,根本旨歸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實現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歷史使命。因此,社會治理精細化的目標指向主要體現在:
一是助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指出,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加強社會治理制度建設,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社會治理體制”,“加強社區治理體系建設,推動社會治理重心向基層下移,發揮社會組織作用,實現政府治理和社會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社會治理精細化的首要目標指向就是推動社會治理重心向基層下移,實現政府治理、社會調節和居民自治良性互動,讓基層社會享有更多的社會治理話語權,讓人民群眾在社會治理格局中發揮首創作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文化。加強社會治理精細化的體制創新,必須倡導合作共治,必須堅持以人為本,打破傳統國家主導—社會服從的社會傳導機制,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籬,避免“該管的不管,不該管的硬管”的“大政府”部門治理亂象發生,提高社會自治能力和優化政府職能權責,把人民的利益訴求與國家治理有效地結合起來,促使改革發展成果全民共享,進而助力形成上下互動、和諧共生的共建共治共享社會治理格局,真正實現社會治理的公平正義。
二是助力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是加強社會治理精細化的根本目標指向。習近平總書記在《切實把思想統一到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上來》中強調“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就是要適應時代變化, 既改革不適應實踐發展要求的體制機制、法律法規,又不斷構建新的體制機制、法律法規,使各方面制度更加科學、更加完善,實現黨、國家、社會各項事務治理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作為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現代化的重要手段,社會治理精細化的要義就在于提升國家治理科學化、規范化、智能化水平,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社會治理精細化是黨和國家適應時代要求和形勢變化加強治理機制創新的一個重要舉措,其目的就是要突破自上而下的垂直管理模式和桎梏,使國家治理方式和體系更加科學、完善,使社會治理更加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既非少數領導干部領導能力的現代化,也非少許公共部門管理能力的現代化,而是整個治理體系的現代化。社會治理精細化立足于基層公共事務需求的滿足和基層能力建設,注重發揮基層民眾的治理積極性,通過加強民眾與政府部門的互動,助力黨、國家、社會各項事務治理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的全面提升,進而達到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現代化的目的。
三是助力夯實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社會基礎。為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夯實社會基礎是加強社會治理精細化的歷史使命。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提出,本世紀中葉將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到那時,我國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會文明、生態文明將全面提升,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成為綜合國力和國際影響力領先的國家,全體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實現,我國人民將享有更加幸福安康的生活,中華民族將以更加昂揚的姿態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社會文明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重要標志。社會治理精細化作為提升社會文明的重要創新機制,其首要目標是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在社會文明方面推動治理的科學化和規范化,進而完善和發展國家治理體系,不斷提高國家治理能力水平,推動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在制度基礎上為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夯實社會基礎。
社會治理精細化的實現路徑
遵循“善治”“以人民為中心”和分層分類理念的社會治理精細化,致力于達成共建共治的社會治理格局,從而推動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建設現代化強國夯實社會基礎,其實現路徑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
加強立法實現職責規范精細化
過去社會管理領域的亂象很大程度上源自職責規范不夠精準,到了服務的“最后一公里”,卻出現扯皮和“踢皮球”現象。目前相關法規對公共部門權責規范缺少精細的依規界定,既不在具體管理細節上進行明確要求,又不對治理主體規定到人,這就導致涉及服務責任的社會問題時,無人過問,無人負責。此外,有些法規還要求給予執法部門和工作人員一定的自由裁量權,但一旦自由裁量權失準,就會引發權力交叉、職能趨同的問題,進而導致解決具體問題時人人逃避,互相推諉。因此,明確職責規范是社會治理精細化的應有之義,要通過加強立法將涉及社會治理領域的部門及工作人員的職能和責任明確落實到位,劃清權責界限,明確權力清單,讓治理“最后一公里”不再消弭,對此政府部門要加快職能轉變,在理念上堅持政府職能由“劃槳”轉向“掌舵”,在實際工作中精細明確管理邊界,精細職能權責規定,提升服務水平和治理效果。
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實現治理工具精細化
治理工具精細化有賴于現代信息技術的發展,信息化、電子化、數據化是當代社會的顯著特征。以互聯網為代表的智能科技和信息科技的發展,為政府推行社會治理精細化提供了便捷有效的工具和平臺。表現最為突出的是利用大數據管理平臺實現治理工具精細化,通過大數據和信息云媒介搭建的“電子化政府”和“全面信息決策系統”,就是治理工具精細化的具體應用,它可以“無死角”征集社會民眾的訴求,“零距離”貼近社會民眾的期望,并采用數據模型分析解決社會訴求問題。利用這些平臺,政府可以積累整合公共服務與社會治理大數據,通過對數據分類處理定位民眾需求,刺激社會治理關節樞紐,滿足民眾個性化的公共服務,提高社會治理精細化的水平;民眾可以廣泛表達利益訴求,回應政府的社會治理精細化部署。實踐證明,這些治理精細化平臺在實現政府、社會、公民良性互動上發揮的作用越來越得到認可和肯定。
尊重民意訴求實現政策導向精細化
社會治理與民眾利益訴求息息相關,如果社會治理有關政策不能反映民情則必然引起不滿。鑒于此,加強社會治理精細化勢必要改變政策制定機制導向,優化政策制定主體結構。政策導向精細化就是要廣泛拓展民意表達渠道,打破陳舊官僚思維方式,尊重民意訴求,使之在政策制定中起到應有的導向作用。要通過立法聽證、民意調查等方式將公民納入政策制定議程,讓民意訴求倒逼社會治理朝精細化方向發展。
【本文作者分別為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黨委書記、公共治理研究院副院長,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碩士研究生】
責編:趙博藝 / 張盈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