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上午,隨州市曾都區人民法院依法啟動強制執行程序,組織15名執行人員和司法警察,在該院紀檢部門和隨州市公證處等部門的監督和見證下,對被執行人陳某位于隨州市文峰都市花園文錦苑的房屋進行強制騰退。
原來,原告周某、徐某訴陳某租賃合同糾紛一案于2017年6月由曾都區法院作出民事調解書,確定由被告陳某負擔租賃費69萬元及利息,但陳某逾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原告方于2017年8月申請曾都區法院強制執行,案件受理后,法院執行部門多次敦促陳某盡快履行義務,但陳某一直以身在外地為由,拖延時間,拒不履行。對此,法院依法將被執行人陳某位于隨州市文峰都市花園文錦苑的一套住房進行評估后組織網絡拍賣,但買收人競得該房屋后,被執行人陳某拒不騰退,其行為不僅侵犯了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同時也侵犯了拍賣物購買人的合法權益,更是視法律法規為兒戲。
曾都區中院依法現場督促工作
面對陳某“老賴”行為,曾都區法院決定依法強制騰退房屋,并于7月5日上午組織15執行干警和法警開展強制騰退行動。干警們來到陳某房屋請其依法配合,陳某非但不配合,還打電話讓其前夫李某及其母親在即將騰退的房屋內阻礙法院強制執行,期間李某母親情緒激動,將菜刀架在自己脖子上,以威脅執行人員中止執行。鑒于此突發情況,現場執行人員及法警迅速將該情況向院領導匯報,同時積極穩定李某母親情緒,并對李某和李某的母親進行釋法說理工作。最終,經勸說李某的母親交出手中的菜刀,并稱認識到自己行為的錯誤,愿意配合法院執行,執行人員趁機迅速將李某及其母親帶離現場,其他執行人員則立即投入強制騰退行動中。
歷經4個小時的不懈努力,執行人員在該院監察室及隨州市公證處的監督和見證下,成功將被執行人陳某的房屋騰空并交付競拍者。至此,該案在法院強制行動中,順利執結完畢。
本次房屋騰退行動的成功完成,進一步表明了法院對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文書的被執行人堅決打擊的態度和決心,也對潛在的“老賴”起到良好的震懾作用。
(隨州市曾都區法院:樊帆、李海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