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從嚴治黨的新時代背景下,巡察工作作為黨內監督的重要手段,對于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向縱深發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巡察干部在工作中要處理好“三種關系”,當好巡察“多面手”。
要處理好“高站位”與“接地氣”的關系。巡視巡察作為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舉措和加強黨內監督的戰略性制度安排,要求巡察工作者要“高站位”。在開展巡察工作的時候,要站在全局的高度,運用全面的、聯系的、發展的觀點思考和分析問題,搞清楚問題產生的來龍去脈、前因后果,從而把問題找準找全。在“高站位”的同時還要“接地氣”,巡察工作者在具體工作中要從細微處入手,深入基層一線,腳踏實地地開展巡察工作。要走出“工作區”看“生活區”,走出“八小時之內”看“八小時之外”,把巡察工作巡入民心。
要處理好“個人”與“團隊”的關系。巡察的工作性質決定了巡察人員必須具備“一專多能”的素質。巡察組長要發揮好“領頭雁”的作用,找準切入點,把好巡航向。巡察老干部要發揮“協調員”作用,積極主動與被巡察單位溝通,做好協調工作。巡察新成員要發揮“助理員”和“后勤員”作用,做好日常管理和服務保障工作。巡察工作任務重、責任大,組員之間要取長補短、互相交流,嚴格服從組長、副組長的工作安排,共同打造一個相互學習、相互包容、相互提高的“學習型、工作型、生活型”團隊,充分發揮“1+1>2”的團隊效應,共鑄巡察利劍。
要處理好“對立”與“統一”的關系。巡察與被巡察從表面上看是對立的,從根本上來說,二者是統一的。巡察組發現問題,并不是否定被巡察單位的工作成績,而是為了更好地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落實。認識到這一點,對深入推進巡察工作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一方面,巡察人員不能產生“惻隱之心”,發現問題必須一查到底。另一方面,巡察人員在巡察工作中要找到與被巡察單位的“共同語言”,打開“悶葫蘆”,引起思想“共鳴”,形成廣泛“共識”,充分激發巡察組與被巡察單位雙向奔赴的積極性,合力構建巡察工作的“雙贏”新局面。(田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