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指出,要“發揮經濟體制改革牽引作用,推動標志性改革舉措落地見效”,“擴大高水平對外開放,穩外貿、穩外資”。這就需要堅持向改革要動力,善于用改革的辦法解決發展中的問題;堅持向開放要活力,善于以開放促改革、促發展,激發中國經濟發展的強大內生動力。為此,建議從發揮好政府技術公地投資帶動資源配置的擠入效應、供給側和需求側協同推動高質量發展、借助耐心資本推動科技高水平自立自強、加強涉外法治建設對接高標準國際規則等方面入手,以改革開放激發經濟發展的動力、活力。
【關鍵詞】經濟體制改革 高水平對外開放 涉外法治建設
【中圖分類號】F12 【文獻標識碼】A
2024年12月,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強調,要“發揮經濟體制改革牽引作用,推動標志性改革舉措落地見效”,“擴大高水平對外開放,穩外貿、穩外資”。這就需要堅持向改革要動力,善于用改革的辦法解決發展中的問題;堅持向開放要活力,善于以開放促改革、促發展,激發中國經濟發展的強大內生動力。經濟體制改革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牽引作用,可以歸結為三個主要的方面:一是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二是推動高質量發展,三是帶動其他領域改革。而高水平對外開放,不僅對我國在對外開放方面的新階段提出了更高要求,更是強調了通過更大范圍、更寬領域、更深層次的開放,推動高質量發展。高水平對外開放,不僅包括商品、服務和要素的跨境流動,還涉及到了國際經濟規則的對接和制度型開放。
圍繞發揮經濟體制改革的牽引作用和以改革開放增強發展內生動力,建議從發揮好政府技術公地投資帶動資源配置的擠入效應、供給側和需求側協同推動高質量發展、借助耐心資本推動科技高水平自立自強、加強涉外法治建設對接高標準國際規則等四個方面入手。
發揮好政府技術公地投資帶動社會資源的擠入效應
從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到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再到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經歷了從計劃經濟到市場經濟的轉變,逐步建立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這一過程中積累的經驗表明,經濟體制改革是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關鍵。而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不僅強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而且重視完善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創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場環境和營商環境。經濟體制改革不僅能夠推動經濟發展,還為其他領域的改革提供示范和帶動作用,促進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順利進行。
經濟體制改革的核心是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系,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同時更好發揮政府的作用。這一改革方向旨在通過市場機制優化資源配置,提高經濟效率。
而針對一些處在技術生命周期早期階段的、特定的戰略性領域,政府在第一時間進入這些行業,不僅不會排擠私人資本投資,也不會產生所謂的擠出效應。相反,政府通過設立產業引導基金,承擔相應的投資和經營風險,能夠有效發揮政府投資的“擠入”效應和導向功能。
按照慣常的理解,不少人會認為,政府投資對私人資本或社會投資存在一定的“擠出”效應。其實,這種擔心是不必要的。既然是行業技術生命周期的早期階段,其獨特之處在于:其一,該行業的技術尚不成熟,其創新主要是破壞性創新而不是延續性創新;其二,進入該行業的市場還遠遠沒有達到相應的飽和量,根本就不存在擠占資源效應。事實上,在一些基礎研發和技術公地投資的領域,政府的戰略投資能夠成為刺激私人投資的風向標。
在基礎性領域,比如生物醫藥、生物育種、傳染病防治、清潔能源、節能環保、原子能、航空航天等戰略性行業的早期階段,在這些基礎性研究的技術公地,政府投資具有導向功能。不僅能夠帶來全社會總產出擴大的乘數效應,還能通過技術溢出惠及私人投資者和全社會投資人。更為重要的是,政府投資不僅能夠推動經濟發展,而且可以推動一些前瞻性領域發展。
因此,在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領域的資源配置中,政府的戰略性投資通過發揮“擠入效應”,往往發揮了有效引領創新和推動創新的示范作用。可見,在公共部門和基礎技術行業,包括電子信息、生物育種和生物醫藥等領域,政府技術公地投資發揮著主導地位,不會“擠走”私人投資。對于一些領域,政府應積極而且要富有遠見地進行主動投資。從這個意義上講,國家推出的政府產業引導基金一定程度上糾正了市場失靈,而且在主導創造和塑造市場方面,政府投資不僅“虹吸”和“擠入”了企業投資,還為企業跟進投資“注入”了活力,使企業更具前瞻意識、使命意識和長遠規劃意識。
供給側和需求側的政策協同推動高質量發展
進入新發展階段,高質量發展成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首要任務。經濟體制改革不僅在供給側方面,而且在需求側方面,對于新技術的推廣和應用都發揮著巨大的推動和牽引作用,甚至在資本市場也發揮著巨大的導向作用。通過制度創新,破除體制機制障礙,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推動經濟實現質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長,為高質量發展提供動力和支持。
比如,在智能網聯汽車領域,政府在新的道路規章、公路建設、授權制度和交通規則等方面為社會資本投資創造先導條件,助力推廣智能網聯汽車的應用。同時,在新能源和動力電池等領域,在技術供給的革命性環節,政府投資各類底層技術并支撐著這些技術在商業經濟活動中的推廣和應用。
在戰略功能上,供給側政策和需求側政策這兩種政策都很關鍵。如果說供給側政策是“引擎”和“技術橋”,那么需求側政策就是技術市場的“路標”“指示牌”和“轉向器”。一方面,需求側政策有助于確立技術的發展方向,明確技術為了什么目標而發展的問題;另一方面,需求側政策通過調整和優化與需求相關的政策措施,促進市場需求的增長。比如,實踐中,各主要國家都用供給側和需求側政策大力推動綠色產業發展。就政策側重點和政策職能來講,需求側政策側重于環境監管,引導能源消費模式;供給側政策則側重于如何產生并分配能源,影響能源技術創新及快速應用。
要想從真正意義上發揮經濟體制的牽引功能,就需要做好供給側和需求側的政策協同。需求側政策管理首要的是聚焦于如何挑選宏觀經濟發展方向,使之在發展框架內可以進行自下而上的探索。只有在這些發展方向選定之后,私人投資和社會投資才會參與進來,企業界才會對某些領域的未來發展滿懷期待。關鍵的問題是,政府要肩負好指引方向和推動發展的重任以有效地應對最急迫的社會和技術難題。
借助耐心資本推動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
從上面所說到的清潔能源產業發展看,如果沒有長期的政策承諾,那么清潔技術很可能成為許多國家錯失的機會。這樣的政策框架包括促進太陽能和風能消費增長的需求側政策,以及借助“耐心資本”推動制造技術的供給側政策。
當前,中國加快制造業領域創新攻關以盡早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迫在眉睫。然而,在卡脖子的關鍵核心技術面前,需要保持戰略定力和穩定投入。而在復雜多變的國際局勢和加速演進的新一輪技術革命面前,加快創新步伐、提高創新效率就更離不開“耐心資本”。
“耐心資本”旨在獲取長期價值,即使面臨短期市場壓力也不會輕易退出的股權或債權。從投資策略看,耐心資本是投資于“關系”的資本,通過與企業建立長期導向的伙伴關系,分享企業未來發展的長期回報。從投資風格看,耐心資本具有持有周期長、風險容忍度高的特征,能夠跨越經濟的周期性波動提供長期支持。從投資績效看,耐心投資策略可以為投資者帶來超過平均水平的收益率。
在全球事務中,技術變遷與大國權力轉移相伴相生,是全球治理體系中大國權力轉移的重要因素。對于技術發展,中國積極進行前瞻性規劃,并且確立了投資多個產業的發展目標,范圍覆蓋了節能及環保技術、生物技術、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制造、新材料、可替代燃料和電動汽車等。要推動這些行業和技術的發展,離不開耐心資本的支撐作用。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提出“鼓勵和規范發展天使投資、風險投資、私募股權投資,更好發揮政府投資基金作用,發展耐心資本”。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大力發展耐心資本,有利于加快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搶占科技競爭和未來發展制高點。
加強涉外法治建設高標準對接對外開放國際規則
推進制度型開放,強調的是高水平對外開放,強調與國際高標準的經貿規則對接,重點是穩步和有序擴大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等制度型開放,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市場環境和營商環境。推動高水平對外開放,一是要實現更高水平的跨境流動,包括商品、服務、資本、人才、信息等跨境流動的障礙和壁壘越來越少,貿易投資更加自由便利;二是要增強國際競爭力,通過高水平對外開放,提升我國在全球價值鏈中的地位,增強國際市場的開拓和利用能力;三是要推動高質量發展,以高水平對外開放促進產業升級、經濟結構優化,推動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這些都離不開高標準對接對外開放國際規則。為此,應做好涉外法治建設。
關于涉外法治建設,有四種類型的經典模式值得深入研究和借鑒,包括美國多層次知識產權保護模式、歐盟統一商標與專利保護模式、新加坡知識產權服務與支持模式、日本商業秘密與文化適應模式。美國涉外法治的特點有三,一是有專利法、商標法、版權法等多樣性知識產權保護法律框架,確保在技術、品牌、創作等方面的創新均得到全面保護。二是重視知識產權保護國際合作與協調,通過與多國簽署雙邊或多邊協議,推動知識產權保護標準化,推廣美國知識產權主張。三是依托國際貿易委員會(ITC)和專利商標局(USPTO)等專業執法機構,強化跨國監管,通過信息共享機制開展全球知識產權保護合作,維護美國企業在國際市場上的權益。
歐盟作為多邊主義技術聯盟,其涉外法治采取統一商標與專利保護,允許企業通過單一申請獲得在所有歐盟成員國的商標保護,簡化歐盟企業知識產權保護的流程,提高保護效率。同時,通過歐洲專利公約(EPC)為企業提供跨國專利保護,歐洲專利局(EPO)確保在降低歐盟企業申請專利的成本方面惠及到歐盟所有成員國。另外,通過積極參與國際知識產權組織,推動全球知識產權規則的統一。同時,通過與非歐盟國家的雙邊和多邊協議,建立跨國執法機制進行信息共享與合作,提升其商標和專利的國際保護力度。
新加坡采取知識產權服務與支持模式推動涉外法治建設,打造國際商業和法律服務中心。一是實現高效的爭端解決機制,二是實行多元文化的法律適用,三是確保知識產權服務的多樣性。通過一系列舉措,為知識產權保護提供有力法律支持,并通過建立多種知識產權服務機構提升企業知識產權保護能力。
日本涉外法治建設,集中體現在針對國際商業活動和外資企業的法律保護與管理方式上,尤其是體現在商業秘密與商業文化方面。一是強調合同法與商業秘密保護,二是建立多元爭端解決機制,三是高度重視商業文化。通過強調信任和長期合作,幫助外國企業適應這種文化背景,更好地保護其商業秘密和技術。
為此,可借鑒國際經驗,建設具有中國特色的涉外法治體系。中國在加強涉外法治建設高標準對接國際規則方面,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構建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完善涉外法治保障機制;二是強化國際合作交流,在國際上發出中國聲音;三是優化知識產權服務,增強爭端解決機制的多樣性;四是加強合同法規范化,重視商業文化適應性培訓。
(作者為南京大學商學院產業經濟學系主任、教授、博導,南京大學長江產業發展研究院產業發展與政策研究方向首席專家)
【注:本文獲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中國深度參與全球創新鏈治理的機制、路徑與政策研究”(項目編號:20&ZD123)和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面上項目“中國制造業關鍵核心技術創新突破及實現路徑研究”(項目編號:72073061)資助】
責編/于洪清 美編/李祥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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