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復雜社會心態正在改變網絡輿情樣態,“泛輿情化”的輿情持續滋生,“輿情潔癖癥”容易引發次生輿情風險,網絡大V成為迎合特定群體意志和需求,“共情本位”超越“共識本位”充當輿情進化的動力源。網絡輿情“共同體”特征在復雜社會心態背景下表現日益突出,網絡輿情治理共同體的構建迫在眉睫。加快構建網絡輿情治理共同體需要圍繞開放性、系統化、相對獨立性、辯證式四種思維,價值引領型、組織約束型、利益導向型、情感聯結型四大模式,自律者、協調者、把關人、明眼人四類對象精準發力。
關鍵詞:社會心態 網絡輿情治理 治理共同體
【中圖分類號】G20 【文獻標識碼】A
網絡輿情與社會心態密切關聯。網絡輿情已構成社會治理的重要內容,這是互聯網時代的客觀現實。考察不同社會群體背景下的網絡輿情樣態演變,透視網絡輿情背后的社會心態因素,并基于各群體心態的共識部分構建網絡輿情治理共同體,對于提升網絡輿情治理效能具有重要意義。
復雜社會心態改變網絡輿情樣態
社會心態是特定時間內彌散在社會空間內的公眾的社會情緒、社會共識和社會價值取向的總和[1]。它與網絡輿情緊密相關,甚至在某種意義上可將網絡輿情定義為:因帶有普遍性而聚集形成的、但又并非系統穩定結構的社會心態的產物。當前,我國社會心態整體向善向上向好,但局部也呈現出復雜趨向。這種趨向對網絡輿情樣態產生了決定性影響。
正常網絡輿情演化為“泛輿情化”的輿情
何為正常的網絡輿情?即合乎常情常理常識、反映真實社情民意的輿論情況。它代表民眾對某一社會事件、現象、活動的看法,在某種程度上是發現社會問題的渠道、解決社會問題的“智囊”[2]。但在復雜社會心態作用下,網絡輿情出現了“泛輿情化”傾向。輿論圍觀者摒棄了單純的“圍觀”身份,試圖通過熱點輿論事件的討論傾瀉個人情緒,借助意見表達紓解壓抑心理。輿情注意力產生的必要條件由“好奇”演化為“有關”或“實質性參與”,但這種參與有時逾越理性邏輯,實則是對輿論參與權的夸張性使用。由此,任何細微事件都可能在特定群體的特定目的下被放大并進一步演化為“輿情風暴”,相對獨立的輿論跨越線性時空關系而串聯起輿情浪潮。比如,個別偶發輿情事件被別有用心地賦予普遍意義,虛假民意介入輿論場后充當施壓手段,對一些單位或群體展開輿論評判,精心炮制挑唆性言論成為民眾意見對立的導火索,進而掀起“全面否定”的輿情旋渦。這樣一來,網絡輿情失去自然發展的生命周期,時常從起始狀態迅速演化至高漲階段后又迅速回落。這種情況下的網絡輿情并非自然生長而成,而是被刻意制造出來。
“輿情潔癖癥”引發的次生網絡輿情進一步增加
“輿情潔癖癥”即把一切可能引發爭議或產生負面評論的輿論都視為輿情,諸多不中立但正常、不全面但合情的輿論事件也被納入負面輿情框架。“輿情潔癖者”傾向于將輿情視為負面壓力而非可能機遇,慣用“一刀切”的消滅策略而非辯證的轉化策略。從該角度看,網絡輿情并非自然顯形的,而是被“搜集”出來的。但擁有正常認知能力的受眾并不會被這種“偽輿情”所左右,這恰恰是一些人陷入“治理泛化”的誤區后,基于自身敏感神經間接放大的輿情漣漪反應。如果被“泛輿情化”的網絡輿情“拿捏”,“網上稍微有點動靜,哪怕是正面聲音占據絕對權重的熱點,也要想方設法滅掉”,或“只要出現網帖網文,哪怕只是單純的情緒吐槽,相關部門也要出面回應”。[3]研究發現,這種潔癖思維越到基層表現得越明顯。究其根源,除了對輿情的認識過于片面外,主要是由于基層治理者往往被一些問責機制制約。一是對引發輿情的具體事件及其涉及的失職瀆職行為的問責,即源頭問責;二是對輿情風險處置不力的治理者的問責,即專人問責;三是民眾借助網絡輿論對輿情事件或涉輿人員進行的自發問責,也稱之為情緒化問責。情緒化問責時常加大了源頭問責和專人問責的力度。這種問責機制和輿論倒逼機制疊加,使基層治理者在“怕”的心理作用下容易將網絡輿情熱度誤解為網絡輿情負面影響,或簡單粗暴地采取強壓堵塞措施,或滋生怕、捂、躲、拖等處置思維,致使網絡輿情反彈失控。
網絡大V開始迎合特定群體意志和需求
民眾需求伴隨社會心態的多樣化趨向而愈加復雜,網絡大V獨立引導社會輿論的成功率持續走低。網絡大V之間產生競爭性生存困局,以往高度中心化的引導模式被多節點交互模式取代。圍繞高粉絲量營銷賬號等建立起的以人為中心的傳統交互模式,也逐漸轉向以輿情事件本身及輿情事件背后的主體需求為中心的交互模式。僅靠個別網絡大V的單方面作用不足以支撐網絡輿情大范圍擴散,主導網絡輿情走向的影響力開始由網絡大V背后的多個趣緣群體完成。由此,網絡大V在輿情熱點事件生成及輿情發酵過程中的直接作用進一步降低,其能量被轉移至滿足公眾特定需求的領域。某一網絡大V在網絡輿情博弈中之所以贏得主導地位,往往意味著群體意志被高度滿足。同樣,當某一個體在滿足大眾意志需求時占據壓倒性優勢,就會獲取觀點引導者的身份。他們除了具備傳統的消息靈通、強分析力、人格魅力三大特征外,還擁有縱向層級性和橫向層級性特征,即一方面均勻分布在所有社會階層中,任何群體都有挑選一定代言人的可能;另一方面社交范圍廣泛,與涉及輿情的人、事、物及其他輿情之間保持高度關聯性[4]。依托于此,網絡大V保持對網絡輿情背后隱含的人的意志需求的針對性供給能力和普及性滿足水平,才能鞏固自身在網絡輿情演化中的影響。
“共情本位”超越“共識本位”成為網絡輿情進化的動力源
共識的核心在于“理”,“共情”的關鍵則是“情”。情感傳播特別是情緒傳播合乎人的本能和天性,建立在看法、理解、觀點等基礎上的言論共識乃至行動共識并不一定推動網絡輿情升級,但情感尤其是情緒上的“快樂主義一致”往往使網絡輿情突破規則束縛,以無邊界狀態蔓延。因而有學者提出,“情感線是貫穿網絡輿情生發演化始末的牽引索……情感線的異常波動造成輿情系統耦合共振,引發網絡輿情事件。網絡輿情的治理關鍵在于情感治理。”[5]真正推動輿情發展的根源是公眾在相關事件話題或輿情反應中找到了共情點,企圖通過輿情討論達到想要的結果或心理補償。社會心態與公眾情感高度相關,特別是迷茫的、煩躁的、失信的等亞健康心態之所以產生,在某種程度上可視為社會情感泛化的產物。而當社會心態朝著感性、易變、動蕩的方向發展,“共情本位”的動力機制就在網絡輿情進化過程中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但是,“情感先行”的動力機制往往使輿情事件細節被蒙蔽。比如,網絡輿論的監督功能常被“神話”,社會問題都試圖通過“拇指便利”和輿論施壓得到解決,加劇了網絡輿情的輕浮化趨向,也給網絡輿情治理工作帶來阻力。
復雜社會心態背景下網絡輿情的“共同體”特征
網絡輿情治理共同體的構建基于網絡輿情的“共同體”特征。這一特征在復雜社會心態背景下表現得尤為明顯。也即,網絡輿情并非完全獨立出現的個體,而是彼此黏附、相互粘連,其生成演進的原因也并非單一的,而是多要素共同催化的結果。
互聯網是有記憶的,記憶碎片會遵循全過程生存規律不定時“復活”
網絡輿論場的“爛尾輿情”就像一顆定時炸彈,時間軸上任何一句同質的隨口之談或一件同類的無心小事,均有可能引爆舊的輿情燃點。究其根源,一是互聯網平權屬性創設出“全民便捷參與”的輿情發展生態,所有微小細節都存在“鬧大”的潛質;二是民眾對網絡輿情的關注由“發展過程”視角轉向“處理結果”視角,更加注重全程在場;三是多樣化智媒平臺共生共在,使輿情燃點得以多場域、多維度、多對象地覆蓋。但是,任何網絡輿情的爆發或升級除了與自身的敏感因素密切相關外,還離不開整個社會心理環境的作用。即便構成網絡輿情的節點要素持續累積,但作為“導火索”的具體事件或言論與社會心態缺乏契合性,網絡輿情雛形也難以產生“量變到質變”的結果。傳播學認為,任何事件或言論尚未作為大眾心理焦點而進入大型輿論場,就不會產生注意力。只有網民的心理共識被充分調動和激發起來,該焦點事件或言論擁有了適合的生長溫度,才會引爆連鎖反應。因而,可將網絡輿情視為社會心態和社會心理的直接產物。那么,當社會心態這種“孕育場景”形成,任何分散的“導火索”都可能被進一步延展,就會具有迅速催生網絡輿情并促使不同輿情交織生長的可能。
人是會想象的,網絡輿情要素得以跨越物理時空關系實現蒙太奇組合
“時間和空間是人類感受萬事萬物的先驗的‘感性形式’,也是構成人類理性主義思維的兩大基本維度。”[6]而在既定社會心態的有意識引導下,人的身體得以“突破個體自然記憶的物理時間之維,使共享經驗封存并實現代際提取。”[7]相對獨立的個體一方面脫離自然線性時間或特定地域場景的束縛,借助自我想象力重構時空關系,并在這種擬態環境中對標自我心理傾向展開相應的輿情活動,另一方面基于自身幻想驅動人際聯結程序,構建“想象的共同體”。人對某個或某類輿情的理解力,往往會在未來時空的相似輿情發生時進行態度和認知的隔空遷移。由此,涉輿要素得以被合目的性地重新“發現”并組合,相關網絡輿情也由此呈現出“共同體”特征。在這個過程中還存在一個“輿情空窗期”,即人會在未發生或未關注到較大網絡輿情的真空階段,以較強好奇心期待網絡輿情的發生。而這種期待情緒則在一定程度上強化人的想象力,推動其對滿足心理預期的事件進行創造性闡釋[8]。相對獨立的網絡輿情突破散狀化生存模式,借助這種蒙太奇剪輯渠道在某一固定時空節點完成連續映現,繼而實現網絡輿情的“跨界聯合”。
社會心態是圈群化的,網絡輿情由此表現出鮮明的群體性特征
社會成員總是圍繞特定社會心態而聚集,形成趣緣圈群后展開集體行動。由此,雖然不同圈群對某一網絡輿情事件的看法、態度、觀點不盡相同,參與同一網絡輿情的出發點和心理訴求也存在較大差異。但該圈群內部對輿情的看法總體上是趨同的,并因這種一致性看法不斷強化提升內部結構的相對穩定性。不同群體之間的排外屬性會加速特定網絡輿情分化出多個放射式分支,而圍繞其中某一分支輿情所構建起的圈群,其內部成員又在持續向心聚合,這就形成了由多個輿情主體參與、自中心向外部擴散的“反向共同體”。該共同體之所以形成,源于網絡輿情與網絡社會思潮、網絡意識形態等的本質區別:它不依賴一定理論支撐,不具備系統性、固定性、體系性,往往代表著現實的、具體的、確切的心理訴求。恰恰也因為網絡輿情會根據跳動性的現實心理變化而發生變化,因而具有被分化的可能性和操作空間,這也是次生輿情發生的重要原因。從其后續效應看,網絡輿情的復雜化走向和難治化趨向將同步顯現。
輿情脫困策略和境外有意識滲透,也在推動負面輿情聚集
有些相關方應對輿情存在認識誤區,一是存在輿情轉換,即故意用新的輿情熱點掩蓋原有輿情熱點。大眾眼光被新的輿情對象吸引后,原有輿情傳播鏈雖然會發生斷裂,但新的次生輿情熱點又會重新吸引受眾注意力。這些熱點和注意力在本質上也屬于同一個輿情共同體。二是輿情降解稀釋。輿情炸裂的概率可視為一個分數,分子是可能引發輿情的熱點事件或言論,分母則是其他無關的輿情事件或信息。當觀者的注意力焦點難以被轉移或擾亂時,就意味著分子無法改變。部分應對者通過釋放海量輿情的方式人為增大分母,從而降低分數結果,淡化該輿情熱點“出圈”的概率。但這也導致其他領域或維度的涉輿要素加速聚集,實則是在“拆東墻補西墻”的過程中生成新的“輿情共同體”。從境外環境看,商業資本、西方政治、特殊利益集團加速介入輿論場,通過認知戰、信息戰等方式操控輿情走向,“新自由主義”等有害意識形態與其衍生的極端民族主義、狹隘民粹主義等連鎖式負面思潮交織,使負面輿情實現內外聯動。
構建網絡輿情治理共同體的三個要點
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了“建設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社會治理共同體”[9]。網絡輿情治理共同體作為社會治理共同體的重要構成,指的是通過協調多種手段、方式、途徑以鼓勵全社會力量參與治理網絡輿情領域各類矛盾問題和風險隱患的合作共同體。網絡輿情治理共同體的構建至少囊括三個要點,即需要從四種思維、四大模式、四類對象精準發力。
四種思維:一是開放思維。在復雜社會心態背景下,治理者在認知上把網絡輿情視為洪水猛獸是行不通的。頻繁發生網絡輿情已是一種客觀現象,沒有任何輿情才是“不正常”的,因為輿論場的銷聲匿跡或許隱藏著更大風險。因而要避免保守思維,防止“談輿色變”,以開放包容的心態適應輿情發展形勢。二是系統思維。即從權威治理轉向多點治理、由行政治理轉向伙伴治理、由分散治理轉向合作治理[10],共同體內部的治理主體各司其職、歸位盡責、各展其長,他們既有各自的目標定位與價值重心,又要相互配合、彼此聯動,以全局眼光開展集體治理行動。三是獨立思維。即不能完全依賴共同體內部其他成員的力量,或與他人趨同、固化頭腦,缺乏從自身視角、能力、經驗等維度開展創新性工作的能動性。四是辯證思維。比如,不能簡單機械地對某一輿情下結論,負面輿情事件處理得當也會成為正面宣傳的良機;公眾對該輿情事件保持高度關注并非只會促使輿情發酵,這恰恰是他們具有強烈的求知欲的表現,將其納入治理共同體就可以有效提升治理績效;負面輿情處置時要問責到人,但并非所有輿情都要“甩鍋”到某個個體身上,這對于提升治理共同體的向心力具有決定性意義。
四大模式:一是價值引領型共同體。該共同體成員擁有相似的崇高價值取向,已具備相應的網絡媒介素養和輿情處置能力,主要圍繞主流意識形態、主流價值觀、主流文化等展開導向性治理行動,該模式屬于網絡輿情治理的高級形態[11]。二是組織約束型共同體。即通過相關體制機制強行構建起的治理機構,同時依托制度文本、規則條約等方式對共同體成員實施常態化管理,以共有的制約機制、獎勵辦法、懲戒措施等推動網絡輿情治理走深走實。三是利益導向型共同體。即透過網絡輿情本體觀察背后的制造者動因,針對性地滿足涉輿人員的現實利益需求,并將輿情制造者及其他涉輿主體納入治理共同體框架,從源頭消除網絡輿情惡意演化的可能。四是情感聯結型共同體。相較于平和心理主導下的柔性輿情,社會情感的偏激化、反叛化、對抗化走向勢必加大輿情烈度,帶來諸多治理難題。因而要基于普遍性的社會情感傾向,依托“情感共同體”驅動柔性治理程序[12]。
四類對象:一是網絡輿情制造者要做好“自律者”,應主動擔當網絡輿情治理的第一責任人,強化日常行為約束,從源頭減少虛假信息、反轉新聞等負面輿情滋生點。二是相關單位要做好協調者,破解單一主體的壟斷治理模式和“主客”二元治理思維局限,積極發揮橋梁紐帶作用,統籌優化治理資源配置,盤活包括宣傳部門、網信部門、智庫、高校研究院、網絡社會組織等在內的“一盤棋”。其中,尤其要處理好輿情回應部門、輿情執法處置部門、涉及輿情的業務部門、其他關涉性業務部門之間的主責與協同,強化前置式培訓與輿情會商,避免“單打獨斗”和“拍板失誤”引發次生負面輿情。三是平臺要做好“把關人”,強化入網審核與輿情動態監測,及時掐斷風險增長點,在這個過程中既要避免“快刀斬亂麻”的暴力式治理,又要摒棄“與我無關”的推諉式治理,更要規避“熱門事件冷對待,冷門事件不處理”的鴕鳥式治理。四是輿情圍觀者要做好“明眼人”,既對網絡輿情事件或言論保持寬容態度,“讓子彈飛一會兒”,也要強化治理積極性,以高度警覺性防止輿情惡化。這四類對象并非相斥或獨立存在,而是時常處于協調共生、彼此賦能、互為補充的狀態,形成了共治共享的穩定結構關系。由此,才能避免“一管就死,一放就亂”的困局,進而在控制社會風險與激發網絡活力之間保持合理平衡。
【本文作者為西安交通大學新聞與新媒體學院教授;本文系陜西省社會科學基金年度項目“大數據背景下陜西網絡輿情態勢研判與風險防控策略研究”(2022M002)成果,西安交通大學博士生寇杰對此文有貢獻】
注釋略
責編:李 懿/美編:石 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