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數字時代到來,由網絡技術、數字技術、智能技術等新一代信息技術集成應用和協同迭代所衍生形成的“三新”經濟成為各國搶占未來發展主動權的主陣地。“三新”經濟是新產業、新業態、新商業模式的統稱,它是以互聯網、知識經濟、高新技術為代表,以滿足消費者的需求為核心的新產業、新技術、新產品和新商業模式。從根本上講,“三新”經濟的出現主要得益于信息技術革命的推進,是新質生產力的重要代表,其呈現出高技術、高效能、高質量的特征,以創新驅動為主導,對產業結構升級、需求結構優化、收入分配結構改善等具有戰略意義,為推動高質量發展持續注入新動能。要充分認識促進新經濟創新發展的重要意義及其緊迫性,掃除制約新經濟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以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有機結合的經濟體制優勢支持“三新”經濟持續健康發展。
加快形成鼓勵“三新”經濟發展的制度環境。《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強調,“完善市場準入制度,優化新業態新領域市場準入環境”。為更好激發新經濟活力和創造力,要以營造有利于新業態新模式發展的制度環境為目標,統籌金融、財稅、國際貿易、人才、產權制度等領域改革,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和制度環境,鼓勵新經濟企業在科技創新、國際競爭、創造就業和引領發展中大顯身手。要在完善產權保護、市場準入、公平競爭、社會信用等市場經濟基礎制度上保持政策取向一致性。優化完善市場準入條件,降低新經濟企業合規成本,推進新經濟相關經營主體登記注冊便利化、行業準入許可高效化、服務保障精準化。聚焦數實融合發展新問題新要求,加快完善數據要素產權制度、要素貢獻參與分配機制和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充分激發各主體創新活力。如探索解決共享經濟中生產資料所有權與使用權分離引致的利益分配和監管制度需求、回應人工智能創作領域生成內容的知識產權保護問題等。此外,要在配套政策支持、創新生態體系建設上持續發力,支持新業態新模式健康發展。市場監管部門應牽頭行業協會、龍頭企業、消費者等完善相關產品和服務標準體系,為新產品新服務進入市場掃清障礙。推進新經濟領域產學研用深度融合體制機制改革,鼓勵多方主體共建高水平研發機構、產業協同創新中心,開展技術攻關,推動成果轉化。
建立完善“三新”經濟的核算體系。要以加強新經濟新領域納統覆蓋為著力點,進一步優化新經濟核算理論與方法,健全支撐高質量發展的統計指標核算體系。健全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研究將數字、環境等新活動納入國民經濟核算的路徑和方法,基于要素價值及其投入產出效率探索開展數字產品、生態產品價值核算,完善數字經濟、“三新”經濟、生產性服務業等領域統計核算。健全新產業新業態統計指標體系,豐富未來產業相關統計指標,完善反映互聯網經濟、人工智能、電子商務等方面的指標,增加反映現代服務業和產業數字化、數字產業化發展方面的統計指標。要改進民生領域統計指標體系,根據新興經濟形態中產品和服務的生產、分配、使用全過程特點,細化與新就業形態相關的就業、人口、教育、社會保障等統計指標。同時,研究國外征收數字稅等新經濟治理新舉措,適時出臺同新業態相適應的稅收制度。
優化適應“三新”經濟發展的監管制度。新經濟因技術新、平臺廣、涉及主體多、市場話語權重而極易引發跨區域、跨行業、跨國別監管問題,我國目前針對新業態新領域的監管機制還不夠健全,在監管法律法規、方法手段、協同配合等方面相對滯后。要統籌新經濟活力和秩序、發展和規范,做到促進發展和監管規范相統一。進一步出臺相關法律法規,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鏈條監管制度,鞏固全方位、多層次、立體化監管體系,防范監管漏洞、提高監管效能,著力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要圍繞新經濟發展突出特點、關鍵環節、潛在問題構建新型監管機制,平衡平臺從業者和消費者利益訴求,完善生成式人工智能發展和管理機制。深化平臺經濟常態化長效化監管,強化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治理力度,抑制平臺資本無序擴張,提升相關部門進行數據安全治理、規制數據濫用和算法壟斷的技術能力,對違反法律法規和觸碰底線紅線的平臺經營活動堅持“零容忍”。要積極參與數字經濟國際合作,完善多邊數字經濟治理機制,提升新經濟領域跨部門跨層級跨區域跨國別協同監管水平。
支持和規范新就業形態。新就業形態是伴隨互聯網技術應用和數字經濟發展而出現的工作模式,新產業新業態勢必要培育生成新就業形態。社交電商、零工經濟、平臺經濟生成的新就業機會,一方面拓展了農村重點人群就業渠道,另一方面優化了城鎮就業供需結構,有助于促進高質量充分就業。與傳統就業形態相比,其具有勞動力資源配置更高效、組織方式更多元、工作模式更靈活、用工關系更平等的突出特點,要落實規范新就業形態從業人員與用工者權利義務、支持勞動者合法權益、加強崗前職業技能培訓等政策舉措。在《關于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的指導意見》《新就業形態勞動者休息和勞動報酬權益保障指引》等支持新就業形態文件基礎上進一步細化,出臺相關規范或行業標準,分類明確不同就業形態勞動者就業方式和企業用工形式,有力保障雙方權責分明、有理可依。完善就業公共服務體系,加快建立適合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模式,堅持自主選擇和兜底保障培訓相結合,設置勞動維權和管理服務專項窗口,通過工會把各類平臺就業群體吸引過來、組織起來、穩固下來。
加強新經濟組織的黨建。《決定》指出,探索加強新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新就業群體黨的建設有效途徑,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加強新經濟組織黨建,更是新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必要保障。要堅持全過程引領,把黨建工作貫穿新經濟企業全成長鏈,增強黨在新興領域的號召力凝聚力影響力,將黨建優勢轉化為平臺企業、平臺行業、平臺產業鏈管理效能,確保黨的經濟產業政策、重大戰略部署等向新經濟領域延伸。要堅持黨群融合,團結新經濟組織中的知識分子、專業人士和自由撰稿人、網約車司機、外賣送餐員、快遞員等新就業群體,發揮工會、共青團等群團組織依法先行進入新經濟組織優勢,形成發展合力,推進新經濟組織的工作部署、資源配置、品牌塑造一體化、規范化進程。發揮新經濟組織黨組織與統戰、民政、衛生健康、市場監管等政府單位和行業、企業黨建聯建優勢,完善資源整合和共享機制,服務保障新經濟組織及時掌握相關政策法規、行業標準、市場動態等,防范化解發展風險,完善社會治理體系,協同推進新經濟組織創新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