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國資委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持續完善國資國企管理監督體制機制,首次向履行出資人職責的16家省屬企業提出《年度監管意見》,推動形成風險警示、問題整改、跟蹤督促、追責問責等全方位閉環式監管模式。
堅持實事求是,聚焦問題精準畫像
浙江省國資委全方位分析省屬企業的短板問題,綜合日常監管情況,“一企一策”提出監管意見,為省屬企業高質量發展把脈開方。一是突出系統全面?!赌甓缺O管意見》共提出對省屬企業的68條監管舉措和要求,涉及戰略功能和作用發揮、產業布局優化和結構調整、投資經營風險防范和化解、“三支隊伍”建設、合規管理等方面。既著眼企業發展戰略布局、科技創新、經營績效等方面共性內容,也圍繞各企業重點項目、風險事項等個性問題提出監管要求;既著力解決企業當前存在的突出問題,又放眼長遠引領未來發展。二是堅持問題導向。堅持底線思維和穿透式監管,圍繞重點問題精準揭示業務實質和風險本質,持續跟蹤落實,強化指導督促。如在產業布局方面,提出企業投資結構不夠合理,主導推進、有影響力的大項目布局偏少;在治理管控方面,提出境外施工項目合同管理、施工變更管理、工期與質量管理等有待提升,部分下屬企業股權多元化導致整體穿透管理能力較弱;在人才隊伍建設方面,提出年輕干部儲備偏少,領軍人物、創新人才短缺,高能級引培體系尚未形成等問題。三是聚焦功能使命。聚焦省屬企業痛點堵點,圍繞科技創新、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等方面提出監管意見。如要求浙江省機場集團深入謀劃臨空經濟布局,加快培育低空產業;要求杭鋼集團加快數字產業核心企業培育;要求浙大控股集團發揮“雙浙”優勢,深挖浙江大學資源賦能集團發展;要求浙江省國資運營公司持續構建投資業務新格局,深入實施國資運營2.0發展戰略。
推動整改落實,助力改革深化提升
浙江省國資委督促推動省屬企業專題研究《年度監管意見》,切實找準問題發生根源,壓實整改領導責任,整合力量一體推進整改工作。一是高站位謀劃部署整改。“一對一”下發《年度監管意見》,各省屬企業集團黨委、董事會按要求專題研究整改工作,并與謀劃企業“十四五”規劃修編、“十五五”規劃預研工作相結合,加強頂層設計,謀劃長遠發展。如浙江省能源集團針對“清潔能源比重偏低”問題,在發展目標、任務分工、評價標準、開發模式、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新舉措,形成《高質量推進新能源發展行動計劃(2024-2028)》;浙江省國貿集團出臺《中層領導人員選拔任用管理辦法》《省中醫藥創新發展聯合體首席專家引育方案》,發揮高能級創新型平臺引才育才作用。二是高標準組織推進整改。明確要求浙江省屬企業對監管意見逐條梳理分解,制定任務清單,明確時間節點,壓實整改責任。如物產中大集團將汽車板塊虧損企業分為四種類型,通過“關停并轉租售提”七種方式,“一企一策”推動整改,全面加強汽車板塊虧損管理,防范企業經營風險。三是高質量實踐檢驗整改。堅持實干實績、質效并舉,督促指導省屬企業著力在問題整改中補漏洞、增動力、強擔當。如杭鋼集團針對高質量發展問題,主動拓展外部戰略合作抵御下行周期壓力,啟動建設綠色高端不銹鋼制造項目,提升鋼鐵產品附加值。
強化協同聯動,實現監督閉環管理
浙江省國資委以年度監管意見為抓手,深化各類監督資源縱向貫通聯動、橫向協同交流,全方位提升監督工作質效。一是強化監管意見的跟蹤問效。將年度監管意見反映問題納入委機關日常工作管理、現場督導檢查的重點內容,督促問題整改見行見效。依托第三方中介機構專業力量,對省屬企業開展年度意見監管整改落實的專項檢查,客觀評估整改措施實效性,針對敷衍整改、虛假整改等問題約談相關企業負責人,并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二是強化監管意見的成果利用。年度監管意見作為出資人監督有力抓手和重要成果,及時報送紀檢監察、巡視審計等外部監督部門,通過部門聯動進一步提煉全省國有企業共性問題,挖掘背后隱藏的深層次原因,持續強化各類監督力量之間信息溝通、問題線索移送、政策措施銜接、成果共享以及監督同向發力的良好工作格局,共同推動省屬企業高質量發展。三是強化綜合監督的制度支撐。針對年度監管意見中反映的企業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方面共性問題,浙江省國資委進一步加強制度儲備,探索開展責任追究授權管理、當期重大經營投資損失風險與企業領導班子薪酬掛鉤、離職退休人員追責問責等三項改革,嚴格落實經營投資重大風險實時報告制度,一體推進監督追責和容錯免責工作。(文章來源:浙江省國資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