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我國互聯網經濟呈現出蓬勃發展的態勢,為經濟社會發展注入強大動力,但隨著網絡消費新業態、新模式的興起,網絡商標侵權假冒違法活動日益增多,銷售假冒、仿冒馳名商標及知名商品包裝裝潢的現象時有發生,嚴重侵害企業和消費者合法權益。因此,迫切需要進一步加強網絡商標侵權治理,依法保障企業和消費者合法權益,切實維護市場公平競爭。
持續健全商標法律制度,全面加強馳名商標保護。當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正在推進新一輪修訂。建議以此為契機,完善馳名商標保護制度,充實強化保護規則。與此同時,提高馳名商標刑事保護水平。進一步修正完善刑法商標犯罪有關條款,將刑罰提高至“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同等標準;對侵害馳名商標的,規定更高的量刑標準、更大的罰金數額;擴大侵犯商標權的刑事保護范圍。落實互聯網平臺公司責任。強化互聯網平臺公司對商品商戶的準入審查義務、過程監測義務、維權協助義務和依法披露義務以及相應法律責任。針對商戶“打游擊”“換馬甲”導致權利人反復投訴、疲于應對的問題,應確立“一次投訴、全網封禁”規則,防止商戶逃避監管。
系統構建嚴格執法體系,加強網絡商標侵權治理。一是多部門協作嚴厲懲治網絡侵權。提升數字化智能化監管水平,加大對“搭便車”“傍名牌”行為的監管和懲治;強化追蹤溯源和聯合打擊,鏟除違法產業鏈條;加強行刑銜接,對涉嫌犯罪的,及時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二是加強包裝印刷配套產業整治。對違反《印刷業管理條例》《商標印制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擅自或者不履行審查驗證義務為他人印刷商標標識以及有關產品包裝裝潢和廣告宣傳品的,出版行政部門、市場監管部門要依法處罰、嚴厲查處,從源頭上遏制商標假冒現象。三是建立重大案件統一集中管轄制度。對分布地域廣、執法協調難度大的網絡假冒侵權案件,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指定管轄,實行全國統一集中執法,同時完善案件移送、案件協查等跨區域執法保護協作機制。
完善司法裁判規則,強化嚴格保護司法理念。一方面,要用好用足懲罰性賠償制度。全面落實知識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從嚴懲治網絡商標侵權假冒,足額賠償權利人。對曾被人民法院或者行政管理部門多次認定的馳名商標,減輕商標權利人對商標馳名事實的舉證負擔。在司法實踐中完善“實際損失”計算規則和證明標準,不僅要充分考慮侵權導致的有形損失,還要充分考慮馳名商標商譽貶值的無形損失。另一方面,加大對共同侵權主體的責任追究。司法中,應依法認定侵權企業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與侵權企業構成共同侵權,判定其承擔連帶責任。對為侵權人提供商標及包裝印刷的單位和個人、不及時采取必要措施的互聯網平臺公司,也可依法認定為共同侵權,以形成強大震懾。
加強社會綜合治理,提升商標協同保護合力。應加強平臺公司合規建設,嚴格落實網絡服務商主體責任,對入駐商家和商品實施嚴格的準入審查;健全商標、字號等商業標識保護機制,對侵權商品、商戶及時下架、刪除,并采取相應的處罰措施;建立侵權商品追溯調查機制,積極配合執法維權。加強行業自律,發揮行業協會、商會獨特優勢,加強監督指導,及時提醒、警示和制止涉嫌侵權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促進行業規范健康發展。健全社會信用體系,加快推進知識產權信用指標體系、監管機制和平臺建設,對知識產權侵權的單位和個人納入嚴重失信名單,強化跨部門、跨領域的失信聯合懲戒機制,讓失信者“一處失信、處處受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