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全面從嚴治黨深入推進,干部隊伍作風持續向好。然而,仍有個別黨員干部以不貪不占為借口,奉行“多干多錯、少干少錯”的消極哲學,將“清而不為”異化為“清正廉潔”的免責盾牌。要直面問題、精準施策,及時破解“不貪也不干”的怪圈,讓黨員干部“清而有為”。
樹立正確政績觀。“清而不為”往往源于干部對清正廉潔的片面理解,將“不貪不占”等同于“不干事”。應從思想根源上入手,通過黨校專題培訓、重大任務歷練、政治生活錘煉等方式開展沉浸式理想信念教育,動態調整并完善政績觀負面清單,考準考實干部“顯績”與“潛績”,全方位推進防范和糾治政績觀偏差,激發責任意識,重塑擔當基因,讓擔當作為真正成為廣大黨員干部內心深處的自覺追求,切實轉變干部作風,增強斗爭精神,推動干部從“要我干”變為“我要干”,從“不出事”變為“干成事”。
以“干凈擔當”立身。“清而不為”一定程度模糊了清廉與有為的界限。“清”不僅意味著清廉自守,更是清正為民,要將清名建立在為民服務的實際行動之上。黨員干部必須摒棄“清而不為”的消極心態,正確處理干凈和擔當的關系,樹立“為官者無功即是過”的理念,立足自身實際,一步一個腳印,蓄積“此時不搏、更待何時”的滿弓狀態,把功夫下到抓民生、辦實事上,爭當清正廉潔和干事創業的先鋒。
激勵與約束并重。清廉是為官之本,有為是履職之要,推動干部“清而有為”,必須構建“有為有位”的激勵機制,建立干部廉政檔案,把清廉與有為作為干部選拔任用的硬標準,健全“監測預警、分析研判、組織調整、后續管理、工作評估”全鏈條管理機制,加大調整不適宜擔任現職干部力度,推動干部能上能下常態化。堅持嚴管厚愛結合、激勵約束并重,既要設置履職“紅綠燈”,更要鋪設容錯“緩沖帶”,健全完善考核評價體系和容錯糾錯機制,明確必為事項與禁為邊界,營造為擔當者擔當、為負責者負責的良好政治生態,更好引導黨員干部謀實事、做實功、求實效。(中共慶元縣委組織部 周王卉 吳依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