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視巡察是黨內監督的戰略性制度安排,若“巡而不改”“改而無效”,不僅會消解巡視巡察的權威,更會透支群眾的信任。唯有以“釘釘子”精神抓實整改,方能彰顯巡視巡察的利劍作用,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
壓緊壓實責任,強化主體意識。巡視巡察整改是檢驗政治擔當的“試金石”。被巡視巡察黨組織要切實扛起主體責任,黨委(黨組)書記作為第一責任人,必須以上率下、靠前指揮,將整改任務清單化、責任化、節點化,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紀檢監察機關要同步壓實監督責任,通過約談提醒、專項督查等方式,倒逼責任落實,防止“新官不理舊賬”的推諉扯皮。整改工作須融入日常、抓在經常,既聚焦具體問題“當下改”,又立足長遠“系統治”,以“刀刃向內”的勇氣破除官僚主義、形式主義積弊,確保整改從“紙面”落到“地面”。
緊盯整改成效,構建監督閉環。監督缺位,整改易成“爛尾工程”。紀檢監察機關要立足“監督的再監督”定位,將巡視巡察整改納入日常監督重點,建立動態臺賬、實行銷號管理,對整改不力者嚴肅問責、通報曝光,形成震懾效應。對整改情況定期開展“回頭看”,確保整改任務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同時,深化巡視巡察監督與紀律監督、監察監督、派駐監督的貫通協同,探索“室組地巡”聯動機制,借力大數據等手段精準篩查整改“死角”。對反復出現的共性問題,需深挖制度漏洞,通過制發紀檢監察建議書、開展專項整治等方式,推動舉一反三,實現監督、整改、治理的閉環管理。
深化結果運用,完善制度機制。巡視巡察整改不能止于“就事論事”,須以問題為導向推動制度重構。要注重從巡視巡察發現的問題中深挖根源,剖析問題背后的體制機制漏洞和制度短板,推動被巡視巡察單位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做到標本兼治。一方面,要聚焦權力運行關鍵環節,將整改成果轉化為規范用權的制度約束,扎緊“不能腐”的籠子;另一方面,要結合清廉建設,通過警示教育、文化浸潤等方式,厚植“不想腐”的土壤。以巡視巡察整改為契機,推動重點領域改革,破除體制機制障礙,將整改成效融入治理體系。唯有堅持“當下改”與“長久立”并重,方能從源頭上鏟除問題滋生的土壤,實現政治效果、紀法效果、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云南省昆明市五華區紀委監委 王舒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