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風建設是攻堅戰,也是持久戰。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法抓作風建設,實現作風建設制度化、規范化、常態化。”這一重要論述為健全作風建設長效機制指明了方向。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我們應當更加善于運用法治手段正風肅紀,推動作風建設向縱深發展,實現標本兼治。
改作風,既要靠思想教育來引導,也要靠法規制度來規范。作風問題積習甚深,具有頑固性和反復性的特點,整治作風問題既要抓鐵有痕、踏石留印,又要持之以恒、久久為功,堅決避免陷入“抓一抓有好轉、松一松就反彈”的怪圈。在改進作風上,我們要向制度要長效,構建具有確定性、規范性、穩定性的制度機制,讓作風建設的規定“硬起來”。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將作風建設納入制度化軌道,出臺和修訂了一系列黨內法規制度,構建了比較完備的制度體系,包括《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等基礎性法規,還包括《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等黨內規范性文件,為作風建設提供了制度保障。這些法規制度把住關口、擊中要害,既對享樂主義、奢靡之風“亮劍”,也為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劃出“禁區”,是進一步鞏固拓展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成果的重要舉措。
不正之風的根源在于權力觀的異化和錯位,是“為誰用權、怎樣用權”的越界失范。從典型案例看,搞不正之風的往往是手握權力的干部,他們或利用職權、職務影響力違規接受宴請、收受禮品禮金,或利用審批監管權暗示管理服務對象“意思意思”,甚至明目張膽吃拿卡要,這些行為無不圍繞“權”字滋生蔓延。抓作風建設,必須給權力涂上防腐劑、戴上“緊箍”,持續健全一整套便利、管用、有約束力的制度和機制,使黨的各級組織對黨員干部實行有效的管理和監督,使作風建設保持力度、保持韌勁。加強作風建設、糾治不正之風,應當本著于法周延、于事簡便的原則,突出抓好新提拔干部、年輕干部、關鍵崗位干部,聚焦作決策、定政策、審批監管等行使權力的關鍵環節,查找制度短板,完善配套措施,使法規制度更加科學完備、具體周密、系統配套,從體制機制上堵塞滋生不正之風的漏洞,努力把制度的籠子扎得更緊、更密、更牢,決不給權力運行留“暗門”、開“天窗”。
制度的制定只是第一步,制度的有效實施與監督到位,才是防止作風建設反彈回潮的關鍵。只有讓鐵律發力、禁令生威,對違反制度踩“紅線”、闖“雷區”的行為零容忍,真正做到違法必究,制度的剛性約束力才會產生倒逼機制。抓作風建設要發揚“釘釘子”的精神,健全權威高效的制度執行機制,堅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執行制度沒有例外、落實制度沒有特權、違反制度必受追究,防止懈怠性執行、選擇性執行、曲解性執行等問題,徹底消除法不責眾、下不為例的僥幸心理和觀望態度,絕不允許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絕不允許打擦邊球,讓制度長出“牙齒”,進一步形成真管真嚴、敢管敢嚴、長管長嚴的氛圍。我們既要著眼長遠,以改革的辦法將作風建設成果固定下來,把中央要求、群眾期盼、實際需要結合起來,努力形成系統完備的制度體系,又要充分估計作風問題的頑固性和反復性,針對每一項工作、每一個環節有的放矢,確保形成的制度行得通、用得好、管得住。
“木受繩則直,金就礪則利。”作風改到深處,最有效的是法治,最管用的是制度。只有把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體現在制度設計、制度制定和制度執行各個環節,以嚴格有效的法規制度根治作風之弊、行為之垢,才能持續提升作風建設治理效能,不斷鞏固和深化作風建設新成效。
(作者系本報評論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