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構建“有需必應、無事不擾”的政企互動新模式,有利于進一步構建親清政商關系,培育和發展新質生產力,在推進高質量發展中,形成既“放得活”又“管得住”的經濟秩序。加快構建“有需必應、無事不擾”政企互動新模式,需要強化制度建設、推進市場監管創新、優化涉企服務以及深化數字賦能、拓展數字應用。
【關鍵詞】有需必應 無事不擾 政企互動 建構路徑
【中圖分類號】F279.27 【文獻標識碼】A
政企互動模式是政府與市場關系的微觀體現,體現了政府行政管理與經營主體運行的具體互動方式,反映了政府治理理念、服務能力和制度效能的整體水平。探究“有需必應、無事不擾”政企互動新模式的核心要義、實踐價值與構建路徑,對于推動“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更好結合,進一步構建親清政商關系,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具有重要意義。
從理念、制度、技術和治理四個層面理解“有需必應、無事不擾”政企互動新模式的核心要義
“無事不擾”并非“置之不理”或“有事不管”。落實“無事不擾”,更要做到“有需必應”。“有需必應、無事不擾”政企互動新模式的本質,是通過制度性安排重塑政府與市場的邊界,在保障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的前提下實現政府干預的精準化與有限性。
理念層面:以企業需求為導向、以權力邊界為準則。“有需必應、無事不擾”的政企互動新模式,基于以企業需求為導向、以權力邊界為準則的服務理念,突破管制型政企關系的單向思維,對政府與市場的關系邏輯進行重塑。在服務導向上,“有需必應”體現了政府角色由管理者向服務者轉變,以企業需求為導向完善政府職能,以企業發展為目標配置行政資源,將企業從行政管理的客體轉變為服務的主體,以企業滿意為標準評價政府績效,形成需求導向的服務體系。這種服務既體現出對企業作為經營主體的尊重,又彰顯了政府角色的根本轉變。在邊界意識上,“無事不擾”科學界定了行政權力邊界,即“降低對企業具體事務的干預度,莫讓‘細繩’‘隱形繩’困擾企業” ① 。這種界定既強調對政府職能邊界的認知,明確政府不應干預企業的正常經營活動,更是對服務邊界的把握,政府服務需要以企業需求為基準,確立行政權力的合理限度。這種邊界意識是對企業自主性的制度性保障,也是對政企關系的理性認知。更進一步說,服務導向與邊界意識的辯證統一,構成“有需必應、無事不擾”政企互動新模式的理念內涵:服務導向中蘊含邊界意識,通過合理界定服務范圍確保政府職能不越位,邊界意識中滲透服務導向,通過科學把握干預限度保障政府職能不缺位。服務導向與邊界意識的有機統一,通過重構政府與企業的互動關系,確立企業在政企互動中的主體地位,明確政府干預的合理邊界,形成政府職能與市場機制的動態平衡,體現新時代政企關系的基本理念。
制度層面:權責明晰、運行規范的互動規則。“有需必應、無事不擾”的政企互動新模式,是一種權責關系重構的制度體系,這種制度體系以權責明晰為基本特征,通過界定政府服務責任與干預邊界的制度內涵,構建起服務導向與自主保障相統一的制度框架。從職能定位的制度屬性看,“有需必應”強調政府職能是對企業需求的積極回應,這種回應通過制度安排限定在矯正市場失靈的領域。“無事不擾”是對企業自主發展空間的制度性保障,體現對政府干預的自我約束。“有需必應、無事不擾”因此呈現為一種服務有度、干預有界的制度結構。在權責關系的制度內涵上,“有需必應”作為政府對企業合法訴求的“回應義務”,構成政府服務責任的制度化表達。“無事不擾”作為企業拒絕非必要干預的“抗辯權利”,體現為保障企業自主發展的制度安排。這種雙向互動的權責配置,是服務效能與發展自主的統一,并建立一套系統化的制度執行體系得到保障。“有需必應”表現為標準化的服務清單、規范化的響應程序和可追溯的責任機制,構成政府服務責任的具體內容。“無事不擾”體現為負面清單管理等制度安排,表現為政府干預邊界的制度化約束。這種運行規則既包含服務供給的規范體系,又涵蓋企業自主發展的制度空間,通過明確界定服務責任與干預邊界,使政府服務職能與企業自主發展形成制度性統一,這種統一既包含權責邊界的明確界定,又體現為互動機制的規范化制度表達。
技術層面:全過程互動的智能化和精準化。“有需必應、無事不擾”的政企互動新模式,通過數智賦能的“無事不擾、無處不在”的非現場監管方式,突破傳統的治理邏輯,提高監管精準性和有效性,重塑政企互動全過程。這是因為傳統政企互動的信息不對稱導致企業需求表達面臨高昂交易成本,政府難以準確把握企業訴求。數智賦能使政府能夠主動識別和預判企業需求,降低企業反復表達訴求的制度性成本,通過算法預測還可以獲得前瞻性把握企業需求的能力。這既為“有需必應”提供了認知基礎,又為“無事不擾”確立了合理邊界。更進一步說,依靠經驗判斷提供標準化服務,政府可能難以滿足企業的差異化需求。借助數智賦能,推動政務服務由人力服務型向人機交互型轉變,由經驗判斷型向數據分析型轉變,可以讓政策與企業實現精準匹配②,在確保政府精準響應企業需求的同時,避免過度服務導致的行政干預。最關鍵的是,傳統的多層級傳遞導致服務響應滯后,通過數據集成平臺的算法模型構建分級響應機制,可以形成“個性問題單獨辦、共性問題集中辦”的高效處理路徑,并基于數智賦能的反饋循環,形成需求響應的全過程監督機制,構成政企互動的動態調節系統:一種以智能感知為基礎、精準匹配為核心、及時響應為特征、及時反饋為保障的服務體系。這一服務體系既確保政府服務的精準性與及時性,又維護企業發展的自主空間,體現數字時代政企關系的內在規律。
治理層面:分類精準、協同聯動、閉環監管的治理機制。“有需必應、無事不擾”的政企互動新模式,是一種“分類施策—協同聯動—閉環管理”的治理機制,這種治理機制以分類精準為基礎、協同高效為途徑、閉環管理為保障。其中,分類精準強調以企業規模、行業屬性及發展階段為基準,構建分類響應機制,形成“簡單問題當場辦、復雜問題統籌辦、重大難題提級辦”的處理模式,堅持“最小必要”原則實施監管,秉持“精準有度”理念做好服務,以“無感服務”助推企業“敢想敢干”③。協同聯動通過跨層級、跨部門的資源整合,構建快速響應的組織基礎,重塑政企互動的組織邊界,形成政企互動的系統性服務網絡,建立統一高效的服務體系,其背后隱含了“監管成本—治理收益”的帕累托優化邏輯,體現服務效能與行政成本的平衡。閉環監管以需求感知、精準響應、評估優化的完整鏈條為基礎,通過動態優化機制調整服務邊界,構建政府服務與企業發展的動態均衡關系,綜合運用信用監管、智慧監管等方式,提高事中事后監管效能④,營造“有需必應、無事不擾”的良好環境。簡言之,“有需必應,無事不擾”的政企互動新模式,體現為分類精準、協同高效的治理機制對政企關系的重構,這種重構通過分類施策確立精準服務基礎,通過協同聯動形成高效服務網絡,通過閉環管理構建系統保障體系,最終形成政府服務效能與企業發展自主性的制度性平衡。
構建“有需必應、無事不擾”政企互動新模式的重要意義
“有需必應、無事不擾”的政企互動新模式,通過重構政企互動機制,基于制度創新和技術創新,在確保政府服務精準高效的同時維護企業經營自主權,形成政府與企業良性互動關系,對于更好發揮市場機制作用,營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場環境,又能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彌補市場失靈,暢通國民經濟循環,激發市場內生動力和創新活力具有重要意義。
有利于進一步構建親清政商關系。傳統政商關系中,一旦行政權力過多地擠占市場空間,政府與企業之間就可能會出現過度干預、疏離脫節、權力“尋租”和腐敗等現象,陷入“親而不清”和“清而不親”的悖論。“有需必應、無事不擾”的政企互動新模式,通過發揮政府的引領、規范和保障作用,打造政企良性互動新格局,讓政企溝通交流更順暢。政府扮演好“引路人”“推車手”“服務員”角色,促使服務供給與企業需求精準匹配、有效銜接,與企業保持平等、合作、互惠的關系,既主動服務又不過度干預,可以確保政商關系在相互支持、互利共贏中實現良性發展,形成“親而有度、親而不依附”的政商生態。更重要的是,“有需必應、無事不擾”的政企互動新模式,以制度化平臺為載體,依托制度安排實現信息共享,互動過程可記錄、可追溯、可問責,便于消弭政府與企業間的信息失真現象,有效杜絕政商間“背對背”現象,確保政企互動的“清”,實現“清而不疏”,筑牢政界和商界的防線、底線、紅線,有利于堅守“清”的原則底線,確保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有利于培育和發展新質生產力。“有需必應、無事不擾”的政企互動新模式,實現了政府對企業賦權,市場創新要素得以高效流動與優化配置,有利于推動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深度融合,助力培育和發展新質生產力。因為新質生產力強調以新促質、以質促效,科技創新是發展新質生產力的核心要素,“有需必應、無事不擾”的政企互動新模式通過構建以市場為導向、企業為主體、政府為支撐的創新生態體系,能夠有效打破傳統政企間的壁壘,促進政府職能從直接干預向精準服務轉變,發揮政府政策引導和資源整合作用,通過精準政策供給、資源優化配置和創新要素集聚,補齊市場在基礎研究、前沿技術攻關等領域的短板,提高原始創新能力和科技成果轉化效率,助力實現科技自立自強,夯實新質生產力發展的根基。企業作為創新主體,其內生動力在政企高效互動中被有效激發,也有助于塑造發展新動能,形成良性競爭、優勝劣汰的創新環境,推動經濟穩定增長,促進經濟結構優化和質量效益的雙重躍升。更重要的是,借助于“有需必應、無事不擾”的政企互動新模式,政府在要素市場中扮演“協調者”與“服務者”角色,實時感知市場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需求,打通資源錯配和市場碎片化堵點,有效推動資本、技術、數據等關鍵要素的高效流動與優化組合,促進產業鏈、創新鏈、價值鏈深度融合,可以有效統籌創新資源,推動科技創新與產業創新融合發展,立足政府扶持、企業創新等比較優勢,加快產業智能化、數字化、綠色化轉型,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培育壯大戰略性新興產業,超前布局未來產業,搶占科技競爭和未來發展的制高點。
有利于全面推進經濟高質量發展。高質量發展強調質量第一、效益優先、創新驅動,實現經濟的高水平循環、市場活力的充分釋放和要素的有效配置⑤。“有需必應、無事不擾”的政企互動新模式,有利于全面推進經濟高質量發展,推動經濟實現質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長。一方面,政企互動是連接政府和市場的關鍵紐帶,“有需必應、無事不擾”的政企互動新模式,使政企關系中的協作機制、服務流程和信息溝通方式得以調整與優化,政府以企業需求為基本出發點,政企互動為經濟高質量發展創造了穩定、公正、透明的制度環境,有利于激發企業投資活力,拓展企業發展空間,形成驅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新動能,為經濟穩定增長奠定基礎,經濟發展水平、人民生活質量也將持續提升。另一方面,經營主體(主要是企業)構成經濟發展的基本單元,激發經營主體活力是高質量發展的關鍵所在。“有需必應、無事不擾”的政企互動新模式能充分調動企業的內生動力,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避免不必要的行政干預,給予企業充分的經營自主權,從而在更大程度更廣范圍內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形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化市場治理體系。
有利于形成既“放得活”又“管得住”的經濟秩序。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在市場作用和政府作用的問題上,要講辯證法、兩點論,‘看不見的手’和‘看得見的手’都要用好,努力形成市場作用和政府作用有機統一、相互補充、相互協調、相互促進的格局,推動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經濟秩序是市場經濟運行的基礎,其核心在于實現市場活力與政府監管的平衡。“有需必應、無事不擾”的政企互動新模式,為實現既“放得活”和“管得住”的經濟秩序提供了新路徑。“無事不擾”本質上是一種充分尊重市場規律的“空氣”式政府服務,在“無事不擾”的同時又“無處不在”,政府由“管理者”轉型為“賦能者”,以柔性、適度的治理手段激發市場潛能,給予經營主體充分的“包容期”和“觀察期”,保障企業經營自主權,保護中小微企業發展與創新活力,避免過度執法或不當干預對企業正常經營造成不必要的影響,真正做到有度有界、恰到好處,減少對市場活力的束縛。與此同時,科學的宏觀調控、有效的政府治理是發揮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優勢的內在要求。當市場存在失靈、“尋租”、分配不公、制度型約束不足等問題時,政府需要充分發揮“有需必應”職責,迅速啟動高效信息反饋機制及時介入矯正市場偏差,并采取嚴厲措施堅決依法打擊違規行為,牢牢守住底線,確保“管得住”有力度有溫度,保障市場在高效運轉的同時保持公平、公正和透明的市場環境。
加快構建“有需必應、無事不擾”的政企互動新模式,需要強化制度建設、推進市場監管創新、優化涉企服務及深化數字賦能、拓展數字應用
構建“有需必應、無事不擾”的政企互動新模式,是推動“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更好結合的優化路徑。“有需必應、無事不擾”既要求政府高效回應企業需求,又要厘清行政干預的權限與邊界,為企業自主經營營造健康的環境。
強化制度建設,優化政企互動的政策供給。制度對政企關系起著直接的約束和引導作用。構建“有需必應、無事不擾”的政企互動新模式,首先需要筑牢制度基礎,優化政策供給。一是構建厘清政企權責邊界的制度體系,健全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聚焦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及時制定修改相關法律法規,依法界定政府干預的范圍與邊界,建立政府權力清單,規范權力運行,完善產權保護、市場準入、公平競爭等市場經濟基礎制度,明確政企互動的邊界與行為準則,強化企業經營主體的法律地位,確保企業在市場活動中的自主決策權,支持企業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和經營管理水平,維護企業合法權益。二是分類細化行業政策體系,提高政府回應和干預的精準度。針對不同規模的企業,根據企業經營性質、行業類型建立科學的行業分類標準,根據不同行業的經營特點和發展需求等,基于行業發展階段、區域特點、資源稟賦等,制定差異化的支持政策,提升企業需求回應的可持續性和適應性。三是推進政策供給與企業需求對接,充分釋放政策紅利。需要以新發展理念引領改革,健全涉企政策決策機制,設立重大涉企決策協商參與程序,完善涉企政策合法審查和公平審查機制,拓展惠企政策宣傳、推廣、解讀、咨詢等渠道,將政策精準推送給符合條件的企業,建立涉企政策執行反饋機制,定期評估政策效益,不斷細化政策措施,完善配套舉措,避免政策“空轉”,推動各項政策落地見效。
推進市場監管創新,營造政企互動的良好環境。市場監管的尺度影響著政企互動模式的塑造,優化市場監管體制,提升市場監管效能,減少對企業正常經營的干預,是營造“有需必應、無事不擾”的政企互動良好環境的重要舉措。一方面,創新監管模式和監管工具,實現科學高效監管。根據企業規模和經營特點,全面推進信用分級分類監管,建立企業信用負面清單,通過設置透明規則和標準,幫助企業降低交易中的不確定性和搜尋成本⑥。適應平臺經濟、數字經濟等新業態的發展,堅持包容審慎原則,推動柔性化監管工具的運用,根據企業生產安全風險評估、企業經營合規記錄等,創新采用回應性監管、基于風險的監管、助推式監管等方式,調整監管策略和監管深度,綜合運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手段,推動向智慧監管轉型,全面提升監管水平和效率。另一方面,建立多方協同監管體系,形成監管合力。需要創新市場監管理念,樹立政府、企業、行業和社會協同監管思維,建立政府監管清單和企業自我監管清單,明確行政性監管的權限邊界和企業自我管理的職責范圍,避免監管越位、錯位和隨意干預。在鼓勵行業協會和企業聯盟制定行業公約和行業標準、建設行業規范、引導企業落實主體責任、促進企業依法自律的同時,通過協同治理構建覆蓋全社會的監督體系和網絡,發揮第三方力量的監督功能和作用。
優化涉企服務,降低政企互動的行政成本。在政企互動中,企業需付出學習成本和心理成本等,并在申報、交易和經營等過程中因行政程序繁瑣、管理規則差異等產生行政負擔⑦。降低企業行政成本是構建“有需必應、無事不擾”政企互動新模式的關鍵環節。首先,建立政企服務協商機制。可以搭建企業家座談會、行業政策討論會等政企雙向溝通平臺,降低企業的學習成本。通過開展企業需求調研,及時調整和優化服務內容,提升涉企服務的匹配性。也可以針對重點企業建立政企互動聯系員制度,實現企業需求和政務服務的有效對接,但需要避免因痕跡主義、績效競爭等錯誤觀念產生的服務悖論,加重企業負擔。其次,提升涉企服務質量。需要通過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規范企業辦事流程標準、材料提交與審核標準,通過治理結構變革,降低政企互動的制度性交易成本⑧。全面推行“接訴即辦”“告知承諾制”“容缺受理”等服務模式,適當引入專業機構為企業提供法律、財務、技術等方面的咨詢服務,并制定重點企業分類服務、專員服務制度,提供個性化、差異化服務。最后,完善涉企服務監督評估機制。建立科學、高效、公開、透明的服務監督評估機制,強化政府內部績效考核和問責力度,鼓勵企業和社會等外部力量參與服務評價,明確涉企服務的評價指標,設置企業滿意度調查機制,建立企業訴求快速響應和閉環處理機制,注重服務質量的持續改進。
深化數字賦能、拓展數字應用,推動政企互動的高效對接。隨著大數據、云計算、區塊鏈和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在政府治理場域的廣泛應用,數字賦能創造了政企互動的新途徑。構建“有需必應、無事不擾”的政企互動新模式,需要持續深化數字賦能、拓展數字應用,實現企業需求的快速感知與政府服務的精準反應。第一,推動政企信息共享與供需匹配。利用信息技術搭建信息統一界面,通過關聯信息和集成信息推動政企數據的交互與共享,既有助于政府實時掌握企業發展動態,為企業提供智能化的咨詢解答、業務反饋等服務,實現跨時空需求動態回應,也可以對企業訴求進行自動分類,上傳并匹配到相關責任部門,促進政企供需對接的精準化。第二,建立一體化集成式企業服務平臺。利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推動政府各部門打破信息孤島,實現跨部門、跨地區的數據共享,為企業提供“一站式”服務,構建政企互動的一體化渠道,實現企業申報、政策查詢、融資對接、訴求反饋等高頻服務事項的整合,通過在線申報、智能客服、遠程審批等方式,實現服務職能整合,減少人工程序成本和時間,提升企業需求回應效率。第三,構建企業數字畫像實現政企精準互動。建立完善的數據采集體系,整合企業生產經營、服務記錄、信用水平等基礎信息,在掌握企業發展全貌、快速捕捉和識別企業需求、提升行政響應效率的同時,通過不斷更新數據的動態管理,對企業畫像進行數字建模、模擬仿真,預測企業的發展趨勢,監測和預警企業的合規風險,為政府干預決策提供客觀科學的依據,實現科學有度的監管。
(作者為廈門大學公共事務學院教授、博導,集美大學黨委常委、副校長)
【注釋】
①許澤楠:《為經營主體營造寬松市場環境(市場漫步)》》,《人民日報》,2024年5月29日。
②《抓營商環境就是抓發展(聲音)》,《人民日報》,2024年7月5日。
③陳雪怡:《將“無事不擾”落到實處》,《海南日報》,2024年7月18日。
④林麗鸝:《激發經營主體活力 助力經濟高質量發展(權威發布)》,《人民日報》,2024年2月1日。
⑤何立峰:《大力推動高質量發展積極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宏觀經濟管理》,2018年第7期,第4-6頁。
⑥劉鵬、李杰釗:《新時代的中國信用監管:理論維度、模式分析和實踐應用》,《新視野》,2024第5期,第89-98頁。
⑦姜楠、曹現強:《營商環境何以優化——企業行政負擔的視角》,《公共行政評論》,2024第3期,第159-174頁。
⑧李文釗、翟文康、劉文璋:《“放管服”改革何以優化營商環境——基于治理結構視角》,《管理世界》,2023年第9期,第104-124頁。
責編/謝帥 美編/王夢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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